英国论坛
2000 年 6月来英国, 到当初曾经超过10 年, 当初是 TIER 1 - 2013 (5年到期),我当初能够请求永居吗,仍是要比及 2013 年的TIER 1 到期后才能够请求。
谢谢。
回帖
请高人指导:)
回帖
回帖
你给的信息不敷具体哦, 怎么回答你啊??
仍是本人对比对于Form SET(O)和SET(O) Guildance还有I妹妹igration Rules Chapter 18 - Long residence看看你有无达到要求吧.
Form SET(O)的链接是http://www.ukba.homeoffice.gov.uk/sitecontent/applicationforms/settlement/forseto04091.pdf
SET(O) Guildance的链接是http://www.ukba.homeoffice.gov.uk/sitecontent/applicationforms/settlement/guidseto04091.pdf
I妹妹igration Rules Chapter 18的链接是http://www.ukba.homeoffice.gov.uk/sitecontent/documents/policyandlaw/IDIs/idischapter18/
回帖
彻底没看懂LZ为何不请求十年呢?莫非有问题,不克不及请求?那就请求工签的5年吧~~~
回帖
谢谢:)
回帖
回帖
回帖
LZ被蒙骗了,是从LZ出境英国第一天开始算延续的10年,而后提前这十年的28天能够请求永居。。。LZ要留意延续的概念就足够了。还有不克不及有任何的守法记载。
回帖
回帖
你这时候间都应该请求入籍了。。
回帖
不需求比及簽證到期,合資格的話就能申請了。假如批下來是PR的話那以前的簽證就等於自動作廢,假如批下來是拒簽的話以前的簽證是繼續无效的
回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