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比来筹备请求10年永居,第一次出境是2001年的9月22日, 根据课题提前28天请求的规则,筹备在26日将请求寄出去。 当初拿的是T1 GENERAL的签证, 明年9月到期。 当初想请问大家一下,HOME OFFICE 会不会以我的签证实年才到期未理由,让我推延永居的请求时间呢? 请大家给些意见, 十分感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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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的,只有你的英國簽證還无效,就可以在英國申請,合乎10年長居規定的話就可以拿到pr.
假如你的申請由於某種缘故可怜被拒的話,由於lz 目前的簽證到明年9月份,所以在這以前的拒簽是不克不及上訴的,只能在明年9月之後才有上訴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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