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永居十年是怎么样计算的?有2个问题
1、先生签证 + Fresh Talent + 先生的陪读 + T1 General, 最初几年的T1 General未满5年,然而在英国满了十年能够拿PR吗?
2、先生签证 + Fresh Talent + 先生签证 + T1 General的陪伴,在英国满了十年,能够间接从T1 General的陪伴请求PR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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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种状况均可以请求,累计天数和单次入境天数没超标吧? 签证没GAP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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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转为fresh talent时有7天的GAP,由于是预定的面签,面签没地位了,只约到了签证过时7天后。
而后请求T1 General是回国请求的,虽然没GAP,然而是新的Entry Clearence,这个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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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多谢解答。UKBA的网站好像找不到无关PR请求的条款,在Settle in UK一栏外面,只列出了各种请求表,所以没甚么参考价值。是否我找错中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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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链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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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教训,第一种状况,请求的可能性要大大地超过第二种,这里假定第二种外面的陪伴人是没有任务的。
以我比来看到的例子总结,觉得请求10年的,假如请求者目前有任务,可以提供P60征税账单,则是一个充沛的证实,可以标明请求者自己是个economically active的人,为英国经济在做奉献,所以即便过来10年前提哪怕有所欠缺,也能够疏忽。反之,则否则。觉得这是请求10年PR的一个外部潜规定。
站在HO的角度上,这一猜测似乎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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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状况可能也有点小问题。明天拿到SAR看了一下,先生签转FRESH TALENT的时分有14天的GAP。这个会被拒吗?最初几年(包罗在DEPENDENT期间和T1 G期间)都有延续任务,总共是延续5年多的FULL TIME任务,会疏忽这14天的GAP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