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英国内政部国务大臣、下院议员托尼·麦克纳尔蒂12日宣布了一项针对赴英停留超过6个月以上人员的新入境许可要求。英国驻华大使馆13日向记者证实了这条消息。
从2005年11月13日开始,所有希望赴英居住超过6个月以上的非欧洲经济区(EEA)成员国的公民在旅行前需要从英国外交代表机构获得入境许可。
一旦获得入境许可,申请者一次付费85英镑就可以在规定时期内停留在英国,而不必继续申请居住许可证。对于那些没有入境许可但抵达英国的人,英国有关机构将从2005年11月13日开始将会有为期2月的宽限期,他们将不会被拒绝入境。他们允许在英国停留仅6个月的时间,之后,他们必须申请居住许可证,以延长停留时间。2006年1月13日之后,没有必备的入境许可证而抵达英国的旅客将被拒绝入境。
据悉,采取这项新的入境许可制度,英国方面否认与伦敦遭遇恐怖袭击有关。他们称这是两年前推行的移民管制改革的第二个阶段。欧盟在8年前就开始制定这项规定,其目的是遏制虚假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