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我们正在进行中,英国买房律师这样说的。
不晓得这究竟只是个案,还是,真的已经内部改了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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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这个只占了很小的一部分,还是国内银行合法汇到本地银行的,通通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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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三个月后可以作为saving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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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正解,不过还是有律师会继续接的。
大的律师楼很多去年就不接了,有的中国业务都打包卖掉了。
因为中国政府的话说的非常明确,国内汇钱买房是法律不允许的。除非移民了,正规转移资金的就没有手尾。一旦某笔资金政府追责的话,律师肯定倒霉,而且涉嫌洗钱,是不会因为换了律师楼而改变的,也就是谁接的业务,被跟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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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香港开户,国内汇款先去香港。存半年就可以了。资金证明用香港对账单。 随时可以汇款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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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这笔钱,只能不用做买房用款。做日用花销的,无人管你。
还好数字不大,自己也能克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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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这边存着多过三个月呢?之前一直还是可以的。因为需要申请贷款,所以律师需要在panel上多数是英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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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如果事情搞好了 能不能麻烦说一声 这个事情好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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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可别吓人。问俩问题:
是不是只有入籍了才可以?如果我现在有一套带着贷款的房子。可以不可以这样,我用中国来的钱还mortgage,然后我再卖了我的房子。卖房款作为首付再去买个其他的房子?回帖
很无聊啊。这样的理论。
我妈节衣缩食省给我的钱,一次3000,一次10000,寄来我这儿。
我存在saving account里面存了n个月,n>6
这样还需要跟律师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