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大家好!我间接谈主题。
我是离婚应诉方,前妻上诉方,她和她的律师十分关怀国际的房产,她明知道是我婚前房产都做过国际公证特有的,本来离婚是2集体的事件,只有偏心的暗里协商就能解决。她执意挥霍律师费拿到我国际的财富颇有决心。律师和她真是鬼迷心窍了。 始终深信50 50 ,我预料他们战略是,让法官把非管辖的房产折为财富价值来平分,假如被对方律师绕道成财富价值进一步证实能够5050,有人提出结
请问有人有据说一样的国内离婚判例吗,同时也联系国际房产吗?但愿失掉网友的教训参照。 想知道裁决书是怎样的途径去中国履行的,固然纯正离婚内容离开瓜葛,只有公证中国就抵赖,但财富履行联系要在国际需求到国际法院的履行令,我参照物权法是能看到行欠亨。问题又来了,假如终审讯以价值联系,我不就变为欠她钱了?而国际法院不履行,未来对英国法院来讲是不是我始终是负债方
停顿后续停顿我会更新,
回帖
你前妻在忽悠你吧?
你前妻有你国际财富的房产证这些证实文件吗? 她要递交一切的财富证实,法官才好按照单方的状况,裁决怎么联系财富。
你俩有小孩吗?
你前妻有任务才能吗?
你别被你前妻忽悠了。态度强硬点,打官司就打官司,谁怕谁啊。
你怎么不把帖子发到其余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