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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社官方发布了最新版《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于2020.12.1正式实施
有效期至2025.11.30!
这对于将要在上海落户的留学生来说!
是一件幸运的事!
因为新政策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优化调整!
第一
学历调整、新增院校!
01 学校名单调整
新政策落户学历要求名称更改:
国(境)外排名500强院校改为
国(境)外高水平大学
由国内211.985大学改为
国内“双一流”大学
02 学历基本要求微调
第一类
境外博士学历境外累计学习天数≥1年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
累计学习天数≥半年
第二类
双一流本科+境外硕士
非双一流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
境外本科+硕士
备:不含大专或者HND起点
本科境外学习天数≥2年
硕士境外学习天数大于半年
第三类
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
备:不含大专或者HND起点
本科境外学习天数≥2年
硕士境外学习天数大于半年
第四类
国内研究生或者副高职称+访问学者
境外学习天数满足1年
第五类
非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生或者硕士
备:不含大专或者HND起点
本科境外学习天数≥2年
硕士境外学习天数>半年
境外高校录取后在国内就读,国内学习总学分不能超过50%
境外高校录取后非学历教学学分<20%
前四类留学生半年1倍社保基数落户,
第五类留学生1年1.5倍社保基数落户!
03 惊喜点
原先很多学校不错,
但排名不在QS500强内的同学,
可能不再需要通过在上海
缴纳1年1.5倍社保基数落户,
可直接缴纳半年1倍社保基数落户!
符合条件的博士留学生无需累计社保!
可直接落户上海!
第二
首份工作地不再需要在上海!
01 原政策
原先政策表明:
留学生回国后必须直接来上海工作交社保个税!
02 新政策
新政策更新此项为:
回国后首份工作地不在上海可以办理!
但是要求回国后2年内在上海参加工作,
并且此后一直在上海工作,
不能再去外地工作!
这也是新政策调整较大的部分!
03 惊喜点
原先很多因为异地社保问题无法落户上海的同学,
此次新政策颁布直接意味着这部分同学
又有了落户上海的资格!
注意:
存在【异地社保个税】
【待业时间】超过2年的同学,
请直接通过文章底部【联系方式】联系我们!
第三
不再需要税单!
原先政策申请留学生落户需要提交【个税单】
新政策中明确表示
不再需要【个税单】及任何社保证明,
全部改为人才中心后台查验!
惊喜点:
个税单只能公司后台打印,需要麻烦公司HR等,耗时耗力;
做调整后,不需要自行打印,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缩短落户申请所需时间!
第四
新增激励措施!
01 部分博士可直接落户
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者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02 重点单位工作半年落户
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03 自主创业部分
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第五
公司要求微调!
在【新政策】中,公司要求这一点并未发生实质性改变!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注册资金不限
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注册地在上海
分公司的话,
总公司需要注册资金100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