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司法界呼吁将谋杀罪分级,以便陪审团更明确区分犯罪程度。
英国首席检控官斯塔莫(Keir Starmer)表示,他支持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引入一级谋杀和二级谋杀(first-degree and second-degree murder)的控罪制度。
这样的谋杀罪分级制度与美国的现行制度相似。
要求改革的人士说,现行制度下,一旦判谋杀罪,只有强制性终生监禁的唯一选择,使得陪审团很难区分犯罪人的不同责任程度。
分级的意义
如果引入这样的分级,就意味着如果被裁定一级谋杀、蓄意杀人罪(first-degree murder, with intent to kill)成立,将被判终生监禁。
如果被裁定二级谋杀、蓄意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罪(second-degree murder, with intent to cause grievous bodily harm)成立,将被判处“酌情性终生监禁”(discretionary life sentence)。
斯塔莫说,这样的分级对裁定涉及团伙谋杀案时,区分团伙成员的犯罪责任很有帮助。
明年,英国检控方将起诉一桩迄今最大的谋杀团伙犯罪(joint enterprise),有20名被告被控谋杀罪。
公平而坚决
斯塔莫是连续第二任首席检控官呼吁引入谋杀罪分级制度。
要求改革者担心,如果不进行这样的分级,陪审团对那些他们认为杀人意图不明确的团伙成员,本能的不愿意裁定谋杀罪成立,因为这意味着强制性终身监禁。
前任首席检控官麦克唐纳爵士(Sir Ken McDonald)说:“如果将谋杀罪分级,在涉及团伙谋杀犯罪时,就更容易区分不同成员的角色和责任。”
英国政府表示会考虑有关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