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今年春节,名副其实,和情人节在一起。与结婚买房一样,春节送礼本来就是一个刚性需求,加上情人节,就是特钢需求。即使久居海外,你已经习惯了跨国啃老,级别又不够小三之忧,第一次回去的皮箱依然超重。
我第一次回国,带了近40个人的礼物。走之前那一个月来,我天天低着头走路,嘴里念念有词,把给礼单和每个人的名字都过一遍。最后算下来,人均不超过5镑,等于请每个人吃了一顿比较贵的肯德基,饮料管够。这对于一个靠奖学金生活的博士生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所谓的5镑钱,能买什么样礼物?打折的施华洛士奇,够奢侈了,牛津街或者比斯特的专卖店,我基本上不涉足。Body Shop买一送一的肥皂,是不错的选择。我曾经别出心裁地送过英国的烟草、Earl Grey的茶叶,其实这是穷人家孩子,装小资的玩法。最后,我咬咬牙,买几瓶20镑左右的威士忌和红酒来撑一下场面。
最近看到,一个刚来的90后的网友,在网上弱弱地问,哪里有不太贵的红酒卖,要给老爸送春节礼物。热心人士一大堆,介绍了一堆“高档”红酒。小朋友更加弱弱地说,请问这价格贵不贵?我要的几百镑一支就可以了。
这就是中国来的“雷”。
其实,我一直想送人一套英国野餐皮箱,试想一下,英格兰的夏天,有这么一套刀叉酒具齐全的用什,一家人或者三五好友在一起,蓝色的天,绿色的草,你也许还有一顶白色太阳帽,眯着眼睛把一张周末报纸看完,旁边的三明治是黄瓜馅儿的,那杯Pimm’s还没有喝完,冰块却都差不多化了,在大草地上消磨一个下午,是何等的享受。但是问了几次家里,感觉夏天送空调可能更加实在一些。
现在,我春节和情人节两个都不送,要送就送给曾笠。他还不认识字,连爸爸妈妈都不会叫,但是我觉得应该送他一本书。事情起因很凑巧。英国作家布莱克?莫里森(Blake Morrison)来纽卡斯尔大学宣读他的作品,我去了。我很喜欢英国,或者西方文艺作品中的家庭题材故事。比如美国电影《克莱默夫妇》。莫里森最出名的作品叫《你上次什么时候见过你爸爸》(And When Did you Last see Your father?),关于他和他父亲之间的故事,这个传记还被改编成电影。
在讲座时候,莫里森提到了自己的父亲,他是个医生,为了让小莫里森消除对死亡的恐惧,在爷爷去世时候,他爸爸带着小莫里森去看棺材躺着的人,说这就是死亡。莫里森说,他从此对死亡的恐惧就烟消云散。我在下面听着,手里拿着一杯红酒,我觉得这个故事是说给我听的,因为我也有爷爷、爸爸、儿子,还有我自己。当莫里森谈到父亲的时候,他很腼腆,眼睛却眨得有点快,我知道这种感受,因为我有一个父亲,还有一个儿子,但是他们都不在我身边。于是我赶快用红酒封住自己的口。
散场的时候,我过去找莫里森聊天。我说您能帮个忙吗?他说很乐意。我说自己有个儿子在中国,想送他一件礼物。就是您的小说,签上你的名字,抬头就写To Jonathan Li Zeng。莫里森很爽快地答应了。
我在亚马逊上买了这本传记,又买了另外一本他的小说,我把传记邮寄给他。春节越来越近,我想我们送礼给别人,是为了让人记住自己。当时光飞逝,我们慢慢变老,朋友越来越少,那种被遗忘的恐惧就像节日一样,变得越来越隆重。莫里森摆脱了那种恐惧,因为是他发现了被人记住的方式,那就是写书,然后让人看到,按照北京作家冯唐的话说,“用文字打败时间”。
曾笠会记住我吗?看到他无忧又无耻的笑,我实在不知道。不过莫里森可能很高兴,有个从来与他没有关系的中国小孩子,会拿到他的一本书,他也许又多了一个记忆者。我也很高兴,因为这一本谈父亲与儿子的书,不论什么时候,这个关系都不会被忘记。
(作者为布里斯托大学语言心理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