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据英国媒体4月13日报道,英国一高等法庭的法官12日作出裁决,称英国政府在新反恐法下实施的一套“限制令”措施违反了欧洲人权法律的相关规定,同时也是对英国司法体系的“玷污”。这是在最近两年时间里,英国法庭第二次作出反恐法违反人权法律的裁决。
官司缘起限制令
据报道,这项最新裁决是在审理一名英国穆斯林男子状告内政部的案件时宣布的。这名男子是来自英国南约克郡的一名学生。2005年3月1日,他在曼彻斯特国际机场准备登机前往中东时被英国反恐官员拦截了下来,次日,他在伦敦的希思罗机场准备登机时再次被阻拦。这名男子当时表示,他准备前往中东国家叙利亚度假。但英国安全部门却声称,这名男子的目的地实际上是伊拉克,他的真实想法是准备加入当地的武装组织,与美国和英国军队作战。
2005年9月,英国内政大臣查尔斯·克拉克发布命令,对这名男子实施“限制令”。根据这一限制令,英国有关部门没收了他的护照,禁止他购买飞机票,并且不允许他前往飞机场和火车站等可以直接出国的地方。据悉,这名男子是国内第一个被内政部“授予”限制令的英国穆斯林。到目前为止,克拉克领导的内政部已经先后向“恐怖嫌犯”发放了总共11个限制令。
由于对“限制令”不满,这名男子近日向法庭提出了起诉。他的律师穆达萨尔·阿拉尼说,“限制令”的发布使他的当事人沦为了英国的一个“二等公民”。阿拉尼说:“很明显,内政大臣正在同时行使着法官、陪审团和检控官的三重职责。”
内政部准备上诉
12日,英国一高等法庭的法官沙利文作出裁决,称英国内政部基于新反恐法实施的一整套“限制令”措施违反了基本的人权准则,并且对英国的司法制度构成了“侮辱”。
沙利文说,英国政府正在实施的反恐措施存在着“显著的不公正性”,它剥夺了恐怖嫌犯应该享有的最基本的人身权利。沙利文指出,被限制行动的这名英国男子对于自己为何成为“限制令”的对象一无所知。也就是说,英国内政部没有向当事人公布任何有关证据,以显示此人有从事恐怖活动的嫌疑,因而被颁发了限制令。但沙利文当天同时指出,由于反恐法的相关法案在起草时就作出规定,“限制令”的有关措施不能被英国法庭驳回。因此,该法案虽然被裁决违反了人权法律,但它还是可以继续执行下去。
据报道,英国内政部当天对法官沙利文的裁决表示不满,并决定提起上诉。内政部在一份书面声明中说,最新裁决不会对内政部的行动产生任何限制性影响。“我们不会撤销对本案中英国男子的限制令,同时也不会取消其他正在生效当中的限制令。”
有专家指出,如果内政部的上诉失败,英国政府就不得不对反恐法作出相应修改。
反恐法遭到质疑
“9·11”事件后不久,英国政府以“特殊环境需要特殊法律”为由,于当年出台了《反恐怖、犯罪和安全法案》,并据此拘捕了17名外籍恐怖嫌疑人。2004年12月,英国议会上院上诉法院裁定,政府在不起诉和不审判的情况下,不能无限期拘留外籍恐怖嫌疑人,并称政府出台的反恐法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
2005年1月,英国内政大臣克拉克宣布,英国政府将修改“9·11”事件后制定的反恐法律,不再无限期拘留外籍恐怖嫌疑人,而是通过一系列“限制令”对证据不足的恐怖嫌疑人进行严格管制。
克拉克当时在英国议会下院发表声明说,“限制令”的目的是预防和干扰嫌疑人策划恐怖袭击或资助恐怖活动。只要有“合理理由”怀疑某人卷入恐怖活动,即便找不到足以提出起诉的证据,警方也可以对其使用“限制令”。这些“限制令”包括电子窃听、限制上网、限制使用电子通讯手段、禁止与他人见面、禁止夜间外出乃至完全禁止离开住处等。违反“控制令”则构成犯罪并将因此锒铛入狱。虽然修改后的新反恐法于今年2月在英国议会下院获得通过,但其内容仍然受到广泛质疑。
背景资料
《欧洲人权公约》
为进一步维护和实现人权与基本自由,1950年11月4日,欧洲理事会成员国在罗马缔结了《欧洲人权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又称《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公约》。《公约》于1953年9月3日正式生效。这是第一个区域性国际人权条约。
《公约》共分5章66条。《公约》的实质性条款是以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早期草案为依据的,规定了个人权利和政治权利,包括生命权、不受酷刑和非人道的或侮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权、不受奴役或强迫劳动的权利、人身自由权、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罪刑法定、隐私权、思想良心及宗教自由权、言论自由权及和平集会与结社自由的权利、结婚和建立家庭的权利等。此外,《公约》还强调,任何人在其所享有的本公约规定的权利与自由受到侵犯时,都有权向国家当局要求有效的补救,即使上述侵犯行为是担任公职身份的人员所犯。应保证人人享有公约列举的权利与自由,不得因性别、种族、肤色、语言或其他见解、民族或社会出身、同少数民族的联系、财产、出生或其他地位而有所歧视。
《公约》的内容在后来通过的12项附加议定书中得到了进一步补充和修订。新增加的内容包括:财产权、受教育权、迁徙自由等多项应受到保护的权利和自由,以及禁止集体驱逐外国人、废除死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