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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加坡早报网报道,英国伦敦高等法院裁决,畅销小说《达芬奇密码》(The Da Vinci Code)的作者丹·布朗和其出版商兰登书屋,并没有抄袭非小说类著作《圣血与圣杯》(The Holy Blood and the Holy Grail)。
另据中新网报道,《圣血与圣杯》的作者迈克尔·贝金特和理查德·利,今年2月指责《达芬奇密码》剽窃他们在1982年出版的作品主题构思。这两本书的内容,均围绕着耶稣曾经结婚生子并留有血脉的假设。
不过法官前天裁定,《达芬奇密码》并没有抄袭《圣血与圣杯》的意念,两名起诉人纯粹是为了打官司,而故意在钻研《达芬奇密码》后断章取义地抽取一些事实和观点,指控布朗侵犯版权。
法官史密斯在71页的判决书中说:“如果小说家的作品必须让人仔细钻研,就如此案中自称历史著作的作者那样,对《达芬奇密码》抽丝剥茧以提出侵权指控那样,那是错误的。”
法官也形容其中一名起诉人贝金特是“完全不可靠的证人”,因此裁定两人败诉。
布朗和兰登书屋都对法庭的裁决表示欢迎。布朗通过出版商发表声明说:“今天的裁决显示,这起诉讼指控是毫无法律依据的。”
他指出,小说家必须“能够自由从历史著作汲取适当的材料,而无需担心他会遭到起诉,然后被迫站在法庭内让其正直人格受到质疑。”
布朗说,他接下来会集中精力写下一部小说。
一些业者认为,这起案件对希望使用其他作者研究资料的小说家来说是一项考验。
美国出版商协会负责司法与政府事务的副会长阿德勒说:“希望这类案件能够澄清版权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版权不保护意见,也不保护事实。那也是为什么我们有不同类型的书籍,有小说类和非小说类。这将允许一些人根据同样的点子写小说,同时又拥有言论自由。”
贝金特和理查德·利在败诉后,除了1000万英镑的索偿金泡汤之外,估计还得缴付100万英镑的堂费和诉讼费。
不过,他们也并非一无所有。两人著作的《圣血与圣杯》因为此案而备受瞩目。自侵权案开审以来,这本书在英国的销量已激增了六成,短短一周即卖出7000本,登上畅销榜。贝金特的一本新作,据说也一样卖得满堂红。
关于《达芬奇密码》
《达芬奇密码》在2003年出版后,随即在世界各地掀起“解码”热潮。这本稳坐各大书局畅销榜的小说,至今已译成40多种文字出版,总销量逾4000万册。
单单是在美国,精装本的销量就高达1200万册,刚在上周出版的平装本也迅速卖出50多万册。出版商已决定,将初版的500万册增加到600万册。
根据这本书改编、由汤姆·汉克斯主演的同名电影,已定于下个月19日于英国上映。估计到时候,《达芬奇密码》小说的销量还将进一步攀高。
布朗:著作接近完成时才读《圣血与圣杯》
1982年出版的《圣血与圣杯》共有三名作者,其中两名作者迈克尔·贝金特(Michael Baigent)和理查德·利(Richard Leigh)两个月前入禀法院,指《达芬奇密码》作者丹·布朗(Dan Brown)抄袭其著作中研究逾10年的“耶稣血脉论”。
这一理论认为,耶稣曾与从良妓女玛丽·玛格达莱尼结婚,生下私生子,因此血脉得以延续至今。《达芬奇密码》中的内容也环绕着这一理论发展。
布朗上个月到法院作证时说,他在创作过程中参考了39本著作和300多份相关资料,其中确实包括《圣血与圣杯》。不过布朗声称,他是在整部书接近完成时才阅读了《圣血与圣杯》。
布朗也辩驳说,有关“耶稣血脉论”的资料已经存在很久,早有其他学者或书籍提到过类似说法。由于这个理论过于广泛,因此并不受版权保障。
控方则提出《达芬奇密码》中的多个疑点,质疑此书的原创性。控方提出的例子包括,书中的历史学家蒂宾(Leigh Teabing)的名字,其实是由贝金特和理查德·利的名字拼合而成。而这个拄着拐杖的大反派角色影射的正是《圣血与圣杯》的第三名作者、跛脚的林肯(Henry Lincoln)。
此外,控方也对书中一些文字的运用提出质疑。布朗居住在美国,不过他在书中用的救世主一字的英文拼法,却是英式的saviour,而不是美式的savior。这显示布朗是直接从《圣血与圣杯》一书中抄袭过来的。
控方提出的一个重要证据是,他们找到一份《圣血与圣杯》的影印资料,上头划有布朗的妻子布莱思留下的大量记号,而布莱思据说是为布朗进行大部分资料搜集的幕后研究专家。
控方指责布朗不肯让布莱思出庭作证,为这点做出解释。不过,布朗以体贴妻子为由,不愿让妻子卷入官司。
双方各持一词,法官在做出裁决前作足了功课,两本著作都重复翻阅了两篇,最终裁定《达芬奇密码》剽窃《圣血与圣杯》的说法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