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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7名成都大学生雄心勃勃地筹划赴德国留学,没想到每人花了3万多元找留学中介办理相关手续及语言培训后,原来的留学计划却成泡影。2003年12月,7名同学把留学中介告上法院。昨日下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证据不足,原告败诉。
参加旁听的学生小王对这一判决感到“很郁闷,中介打出的一些噱头明明有诈……也许是有些证据还没准备好”。
留学生起诉
面试不过 准留学生变“留级生”
原告辩护律师李天霖称,2002年7月26日,当时就读大一的7名原告在看了招生简章后,与四川华光文化教育交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公司)签订《委托协议书》,委托华光公司办理赴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的留学事宜。
但是,经过相应学习和德语考试后,这7名大学生却在签证面试时“未能令人满意地回答审核人员的提问,而未能通过审核”。
7名同学在诉讼中认为,中介在办理赴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留学过程中存在欺诈和违约行为,致使他们没有按规定出国留学(其中两人通过自己的渠道出国留学),尤其让人愤怒的是还因此不得不在原校复学,成了“留级生”。
培训费用 原告要求双倍赔偿
由于在2002年8月19日,原告与华光公司及四川留学服务中心签订了一份《申明书》,将《委托协议书》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给四川留学服务中心,该中心就成了本案的被告。昨日的被告席上,除了被告四川留学服务中心外,还有华光公司。四川留学服务中心代理人曾表示,自己接到的是华光公司留下的烂摊子,于是申请追加华光公司为第二被告。
原告要求被告双倍赔偿培训费用。
中介辩解
招生简章是德国校方的
中介公司在庭审时,将被同学指称具有欺诈性的招生简章“化之无形”。他们的理由很明确:同学对“招生简章”是何时、何地、从何人处取得,均无法交待,而招生简章是德累斯顿理工大学的,与本案无关。法院采信了这一观点,认为同学这一证据并不能证明该招生简章系在与华光公司签订委托协议之前由华光公司向同学提供的,委托协议书也未约定将该招生简章作为附件。
签证被拒是同学的问题
中介公司表示,因为同学的签证被拒,他们已经把相应的中介费和申请费按协议全数退还。至于同学在诉讼中要求的双倍赔偿语言培训费,实际的收款人是德国的一家公司。而同学通过培训,德语能力通过考试证实已达到留学的要求,遭拒签是这些同学在德国驻中国大使馆审核部进行审核时,未能通过,这不在中介公司对同学承担的约定义务之内。
分镜头·庭前
原告心力交瘁 被告拒绝调解
在法庭上,法官问及小王等人愿不愿意接受调解,“主要是看对方有没有诚意。”显然,经过消委会10多次调解,尤其是长达近两年的“马拉松官司”,“为挽回损失,我们找中介、找消委会、找律师,真的有点心力交瘁了。现在,只要被告愿意赔偿那笔培训费就算了。”小王私下对记者说出这翻心底话。
然而,被告律师的态度是“在这里不存在调解的基础”。
留学不成,还成了学校的“留级生”,昨日还惨受输官司的打击,同学及其家长拿到判决书后始终闷闷不乐。他们对记者表示:“大家要商量后才决定是否上诉。”
“我们输官司可能是因为在搜集证据方面做得不好,当时与中介签订协议也太草率了。”小王这样总结。
分镜头·庭后
家长:中介代兑欧元有猫腻
四川华光文化教育交流有限公司的《中国大学生2002年赴德国留学招生简章》称:“项目全部引进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的学习计划、教材及师资;校方负责团体审核、团体签证;获大学录取通知书,大学有保障。”原告律师称,7名学生就是被这招生简章所吸引,才与华光公司签的协议。
“所谓的德国大学师资,其实不过是北京某高校的教师授课!”昨日,一名原告的家长在庭审后告诉记者,“因为我的女儿多了一个心眼,结果发现中介竟然在为我们兑换欧元时使诈,把我们交付的6万多元人民币兑换后,仅把当中兑的400欧元存到我们的账户中。”这位家长说,这使他们对中介起了疑心,“不然还一直蒙在鼓里”。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江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