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遇到不少这样的情况,一些学生用A校offer签证,但最后实际去了B校。有的是为了拿学费少的去签证,有的是用要求低的去签证,还有的是学校没选好等等。这种情况理论上可行,但是不主张,可能会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烦!因为学生一旦通过签证,在英国的警察局系统里面,马上就会有相关记录,签证学校所在地的警察局就会得到通知,某人将于某月某日至某日(一个时间段)到签证的那个学校报到,并于七天内到警察局注册,同时也会知道学生的个人信息。如果到期了,没有去的话,他们会自行调查,如果查到去了英国其他的地方注册了,学校也不计较的话,基本没什么太大的问题。但事实上签证的那个学校是有权向警察局告之,并提出取消学生签证要求的。所以这样做是相当危险的。如果以后要续签,也会遇到麻烦,毕竟这是诚信问题。
所以应该尽量避免这种情况。但如果学生在去英国前真的因为各种原因遇到这种问题,用A校的offer拿到签证,但决定去B校。应该怎么处理?英国总领事馆文化教育处官员的回答是,最好不要这样子做,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自己要主动与签证处联系,寻求解决的方法。
建议直接通过电话或邮箱联系签证处。签证处会要求学生把B校OFFER复印件寄到其办公室,由Entry Clearance Manager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没问题的话会告之学生,有问题的话也会再和学生联系解决。整个处理过程也蛮简单的,但这样做之后会避免以后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