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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锦州市教育部门得到了辽宁省教育厅和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05年选拔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本报推出今年国家公派留学生政策“解读版”。
选派重点资助领域敲定
200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派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7245人,其中: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选派810人;按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派424人;按专项出国留学项目选派5099人;按有关合作项目选派912人。国家重点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包括:通信与信息技术、农业高新技术、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材料科学与新材料、能源与环境、工程科学、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为培养一批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在国家选派计划外,2005年辽宁省将继续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联合资助辽宁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名额为40名。资助的重点为辽宁省工农业生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
申请条件挺严格
申请者应为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注册在读学生。暂不受理无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及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此外在身心健康和外语水平等方面也有特殊要求。
选派范围有倾向
国家选派工作继续贯彻“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原则。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的选派工作将在国家选派原则的基础上,重点向与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密切相关的电子信息、生物工程与制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等10大行业人才倾斜;向省政府确定的4个层次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倾斜;向高等院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专业技术与高级管理人才倾斜;向入选国家、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选、“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程”人选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技术骨干倾斜。
申报时间:2005年1月20日至2005年3月10日。受理机构:辽宁省教育厅国家公派留学申请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教育系统人员的咨询和受理工作,辽宁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处负责非教育系统人员的咨询和受理工作。申报者要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以A4纸打印(或字迹工整填写)、复印有关材料,于3月5日前直接送交受理机构。 刘银川 来源 [ 辽西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