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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1月22日消息:新春“增值”第一浪:个人不掏腰包,也能圆上出国留学梦。上海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刚刚成立,随即传出特大利好消息:2005年度公派出国留学生选拔项目正式启动。自即日起至3月10日,上海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和市教委留学基金会联合接受上海地区的报名。凡符合有关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前往指定机构按规定申请出国留学。
4种形式7大类
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分“全额资助”、“互换奖学金”、“专项出国留学”和“有关合作项目”等4种形式。2005年计划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7245名,其中由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选派810人;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派424人;专项出国留学项目选派5099人;与国外有关机构合作项目选派912人。
200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共分为“通信与信息技术”、“农业高新技术”、“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材料科学与新材料”、“能源与环境”、“工程科学”、“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等七大学科137个专业领域,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一共有23个,专项出国留学项目一共有9个,与国外有关机构合作项目一共有37个。
出国人数创新高
至2004年9月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共派出各类留学人员18167人,到期应回国15610人,实际回国15092人,按期回归率占应回国人员总数的96.68%。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按“扩大规模、提高层次、保证重点、增强效益、规范管理”基本思路,着力培养高层次人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规模同比增加约3200多人,实际增量超过80%,将再次刷新历史纪录。留学基金委积极与国外知名院校、教育机构合作开展合作培养博士生项目,以增加研究生选派规模;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国家留学基金效益;更紧密地配合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使国家公派留学的选派更具针对性。
基本条件有5项
据了解,申请公派留学者应具备基本条件为: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申请者应为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注册在读学生;
三、具有相当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四、身心健康并附有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五、外语水平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标准。
如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英语(PETS5)50分以上;日语、俄语50分以上;德语55分以上;法语50分以上等。申请专项出国留学者,还要符合有关项目规定的具体条件。此外,目前暂不受理无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及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申请材料12份
申请者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二、所在单位出具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三、两份由正高级职务专家、学者出具的推荐信;四、工作简历;五、获奖证书;六、国外单位邀请信;七、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八、外语水平证明;九、体检表;十、规定的其他材料;十一、《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十二、《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
7月底公布名单
受理机构在收到材料后,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包括申请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材料是否真实、书写是否规范、有关名称与代码是否准确等,并于2005年3月15日前,将初审合格材料统一寄送至留学基金委。
留学基金委将按项目要求,组织同行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于2005年7月31日前,通过有关媒体公布录取名单。同时将有关材料通过各受理机构,转发到录取者所在单位。
被录取人员应具有2名经济担保人,按规定交存保证金;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加以公证等,明确规定接受资助者的权利和义务,其录取的留学资格到2007年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