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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外留学的优秀自费留学生将有机会获得自己国家拨给的奖学金。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在财政部支持下,经教育部批准,该委员会于去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并成功进行试点,留学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和德国的95位首批获奖者各获得了5000美元奖学金资助。今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的试点工作将继续进行,我国驻有关国家使(领)馆教育处为申请受理机构,受理申请时间为2004年9月1日-10月31日。
范围扩至28个国家
今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的奖励规模为200人,奖励对象是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中国自费留学生。2004年奖学金的实施范围从5个国家扩大到28个国家。在首批试点国家基础上,增加了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新西兰、新加坡、爱尔兰、乌克兰、荷兰、韩国、南非、瑞典、芬兰、泰国、比利时、丹麦、奥地利、瑞士、白俄罗斯、挪威、以色列、罗马尼亚、波兰、墨西哥等23个自费留学生较集中的国家。
奖金每人5000美元
奖学金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驻外使馆教育处(组)负责对奖学金推荐人选进行初审,综合申请人的思想素质及学业成绩进行择优筛选,将推荐人选公示后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留学基金委组织国内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差额终审,获奖结果在基金委网站进行二次公示后报请教育部批准,并向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公布评审结果、颁发《奖学金证书》。获奖者名单将于2005年2月公布,奖励金额为每人5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