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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北京11月23日讯(记者姚芃)北京市消协针对投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醒消费者在办理出国留学事宜中的七项注意。
广泛咨询,慎重选择。
目前主管留学中介机构的主要部门有市教委、市公安、市工商等。求学者可向这些主管部门多了解有关中介机构的情况,以免受骗。
学需结合,选对专业。
一些消费者轻信中介公司介绍,待学完之后才得知该专业找工作困难。
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一些违规中介为吸引消费者,提出伪造学历、伪造文凭,提供假材料等“服务”。希望消费者不要接受这种弄虚作假的服务。因为,一旦被查出后,一是出国签证不能保障,二是消费者因参与弄虚作假而导致财产受损,难以寻求法律上的保护。
审查合同。
要认真审查合同的每一项条款,对其中有疑问的要及时提问,在没有得到清楚的答复前,有权拒签,对合同中没有涉及的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增加补充协议。
保存凭证。
凭证是消费者重要的维权证据,凭证包括宣传材料、双方签订的合同、消费者交钱的收据、发现问题后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记录等。
自发邮件,免找中介。
据了解,大学本科毕业生只要有学士学位的,完全可以自己联系学校而没有必要找中介。自己联系学校既省钱,又免上当受骗。
权益受损,及时反映。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旦受到侵害,一定要及时向经营者反映,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未能达成和解,消费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便于有关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