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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上近期流传“国家放开了个人出国留学换汇限制”的说法,国家外汇管理居近日特就此事进行说明,再次重申:国家对自费出国留学购汇办法和标准没有改变,自费留学生只能兑换第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其额度超过2000美元的仍需上报批准。
具体来说,自费出国留学生是指到国外攻读学士以上学位的学生,在出国前可以凭前往国签证,在外汇指定银行一次性换汇2000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国家可兑换外币。对于超过2000美元需求的,需先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申请;申请金额超过5万美元的,还须上报总局核准。
广东省自费留学外汇审核由广东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办理,申请人须持:护照和已获签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录取通知书和学费、生活费证明文件(包括美国的I-20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如是非英文的外文材料,须提供中文译文及其公证文件。
办理者要先向工作人员出示上述证件和资料,留下经核对的复印件;第二天下午,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可领取填好的《留学用汇申请书》。有广州户口的申请者,可持《申请书》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广州分局外汇业务处经常项目科办理批汇;非广州市人口,请向户口所在地外汇局查问办理批汇地点。(邓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