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各位好,
我的状况是这样,我第一张配偶签是2016年9月8日开始无效的,然而是2016年10月31日拿这张签证出境的英国;第二张配偶签是2019年3月十一日开始无效,2021年10月7号到期。我有两个问题想要求教一下大家,第一按照第一次出境之后满5年的要求,我应该是2021年10月4日才能够开始提交永居请求,不知道是不是正确?第二,由于这张签证10月7号到期,不知道这个请求日期是根据提交请求表+交签证费这天算(也就是10月4号),仍是说是去按指纹的那天算,由于不肯定4号提交请求表能否预定到7号以前的按指纹预定,并且不肯定签证过时了能否去按指纹,是不是会影响任务。万分感激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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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境开始算,就是10月31满五年。你最先开始请求时间是10月3日。请求日期从你付款那一刻算的。我觉得你不必非得在签证到期前弄到预定。你要是大半年内不换任务,你不必被动分割公司也就是不会影响的,你会收到一个证实说你在请求签证。
你要是耽心,能够用阿谁加急办事,指纹预定也缴费预定最先的号,弄完指纹24小时内收到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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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敌人的第二张配偶签证,给的是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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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感激具体解答!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