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我有个对于单次离境时间的问题,过来十年中有一次离境回国超过了六个月,多了十几天,不知道有无可能请求十年永居。我是八月31号入境英国,签证是到第二年一月份到期,然而我在国际从新请求签证的时间是2月17号,三月初签证才上去,而后我再次出境的时间是3月17号,这样的话有无甚么时机请求胜利的?在covering letter里解释一下,好比签证请求比预想的时间长,学校里offer各方面都没有肯定上去耽搁了时间等等。还有就是我以前的护照丢了,所以出出境记载也都没有了,并且我也找不到那次的出出境机票和相干证实了。是否还需求在请求里提到这个?假如不提的话胜利的几率是否更大?并且得多出出境的时间都找不到记载了,丢了的护照没有扫描件,新护照上也没有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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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离境超过6个月没有特别缘故的话,10年延续性就断掉了,会被拒签。你丢掉护照,不知道多久签证上去都是客观缘故,以移民局角度来讲没有甚么特别值得同情的。并且,移民局有你残缺的材料档案,包罗每次出出境的时间,所以你找不到其实不代表他们看不到。以上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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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确定被拒吧 你不只是离境天数超了,你的签证也断了,碰运气根本上挥霍钱
https://www.gov.uk/long-residence/elig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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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征询一个靠谱的律师看看他怎么评价,而后你有甚么靠谱的理由解释,法律上能不克不及站住脚。
你这状况确定被拒,而后申述,10年永居以前等签证时间挺长的,半年摆布。你这个预计还要申述,一两年都有可能。
假如可能性很小的话,你就要斟酌破费的钱和时间值不值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