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得多人提到配偶签证两个加起来5年换PR的问题。
我想请问一下,甚么叫做加起来不敷五年,是否指未来请求PR的时分。
我的第一个签证给了33个月,从中国出境,我刚好签证发下三个月才来英国,10月4号到期,到往年9月30号恰好出境英国2年6个月整。
由于第二个伴侣签会只给30个月。是否要在第一个签证英国从出境起算起要知足5年呢?那我就要在9月30号面签了,10月4号到期有点主动。
可否有人解释一下5年的具体说法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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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教一個問題,在線填寫配偶簽續簽表格FLR( M)登陸後發現之前填的表格還在,我刪除舊表格後,沒有辦法開始填新的表格,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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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出境那天算起,到五年就能请求(最先能够提前28天请求,也就是说从出境日到请求,能够是4年十一个月2天),你是2015-3-30出境的吧,那就是20年3月初能够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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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我是2015年3月29出境。假如我2017年9月底请求,再给2年半的签证能够给到2020年3月底。那就没问题。能够知足五年。
我的疑难是想请问大家帮我肯定,5年的请求永居的限度肯定是从第一次出境2015年3月底算起的吗?仍是从第一次出签证算起2015年1月4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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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是出境了,给你签证你没来,人家还给你算时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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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请问第二个签证是给刚好2年6个月吗?仍是2年6个月加28天?我会选择面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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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应该能够提前28天请求PR面签吧?这样你的就OK了。不外我看过一些帖子。他们第二个签证给了2年6个月加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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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刚好多出一个月,能够筹备筹备。我是恰好卡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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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上有,本人看一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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