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当初想给妈妈请求英国投亲签证,忽然发现好像上次在英国待的时间超过了180天了。
妈妈上次来英国出境是2013年3月3号,分开英国是2013年8月31日。算一下总共是182天!
上次签证给的日期是2013年3月1号到2013年9月1号,所以就在8月31号分开了英国,过后只想着签证到期前分开英国就行了。
直到这次想再请求才看别的贴子发现好像有一年只能待180天的规则。
像这类状况,该怎么办?
咱们正常请求吗?请求会被算而拒吗?仍是咱们只是在签证到期前分开就行?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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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换护照是独一选择,不然英国人拒签几率太大了你都超过180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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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状况属于逾期滞留,跟签证到没到期不妨事,由于曾经违反了移民条例。
倡议写信解释一下为何多呆了两天,好比算错了,认为是6个月然而没想到好几个月有3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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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日和离境日不算在英国的日子,所以正好180天吧。并且你妈妈这类这类彻底根据签证要求看起来没问题的状况下,签证官不会无聊到去很多天子,所以我感觉没须要专门写cover letter解释,防止刻意提示签证官180天这个数字。个别数180天的可能是那种2年以上屡次来回的,你这类这么straight forward的签证官不会去纠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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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他们电脑输出日子会自动显示天数, 不需求签证官本人数的。然而我感觉头尾两天不算,应该曾经参加到他们的零碎计算中去了。 要是我,会写个货色十分简略地解释一下头尾除外180天,cover letter或者表格上用铅笔写。集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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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以为假如你写一封cover letter被动说一下,抵赖是本人忽略会有甚么大问题。退十万八千步,逾期居留才2天被动回国没用公帑,早就spend掉了。直说没有注意180天的要求,认为到期前均可以。这类属于人情世故的失误。
我不敢代eco说你这个没问题,然而我确定的是,除了外表文字的条例,在详细审批时eco/cw都有酌情处置权,就连外交部在地下的,对eco的指引里也有说能够按照实际状况予以斟酌。
在这件事上,独一能够确定的是,你不被动说假如被发现,他们会先拒了;假如你被动说,倒未必是甚么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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