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老公当初是永居,自己在国际管理配偶签。填表的时分有项“ Will your sponsor be travelling with you to the UK?” 老公当初人在英国,这项是否应该点No啊。。Ps: 老公的租房合同上只要他一集体的名字,然而我的bank statement 账单地址显示是和租房地址同样,能证实我俩以前住一同,这样能够作为资料递交么?和有无大神指点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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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签上去你老公和你一同回英国就yes,反之no。
你和你老公住一同,bank statement就是他的地址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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