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我当初也是在第一个2.5年外面。关于前面,老公给我讲了半天然而我和他意见有点不合。想和大家确认一下。
咱们曾经办成为了第一个2.5年的签证。前面是否这样:
首先,在签证快到期以前请求延伸,这个请求能够在英国做,也能够在中国做。
而后拿到第二个2.5年签证之后,比及签证快到期的时分请求永居。
等于算上第一次请求,一共需求请求3次能力拿到永居?我真有点晕了。一开始我认为是请求2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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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需求第三次能力申請永居。然後至於能否在中國申請前幾天剛討論過一下,你還是在英國續簽吧。這種續簽根本上沒有難度的,就是對婚姻是不是依然存在的調查和UKBA斂財的伎俩。英國簽雖然慢然而放弃了延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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