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大家好, 10年永远居留有个gap,然而由于家人生病所以需求回家关照,在国际呆超过180天。 家人病例都有。请求递交永远居留的时分,除了交病例本外, 是不是还需求病院出具的证实? 病历本是不是要交下来给请求? 是不是病历本和病院出具的证实需求在国际做好公证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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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错字了,是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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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会以为,家人生病了和你回去超时间关照有甚么瓜葛,假如是你本人病了还好解释,家人病了需求关照真心他们不会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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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被采信吗? 之前有人用西医的假条都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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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被采信的水平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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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有明白规则,非英语文件都要有翻译,但未必是公证件。然而,
第二,本国的这类证实,你以为在HO的思惟里能有多少可托度?
第三,就算他们置信了这份文件,可你的家人生病,为什么会影响到你的去留,CASEWORKER的脑袋怕是不大可能转得过这个弯的。你有去过英国的病院吗,他们住院可是彻底不必家人关照的,护士全管!
第四,HO的十年GUIDE里提到的住院(HOSPTALIZATION),集体的了解是指请求者自己病倒不克不及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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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有个共事,也是有个gap,他是回去关照亲人的。过后提供了病历,固然应该还有其余的资料,找了律师,拿到了永居。我感觉症结是看怎么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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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的话会对比好证实,这个算compassionate reason
其余的要看你怎么自相矛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