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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年永居离境时间超了十一0天,请求失败,高级法院上庭败诉。
当初正在靠打官司拖时间,拖到往年9月就可以把超越的离境时间盖过来。
然而当初让我很在乎的是在一个律师行网站上看到的一段话:
在2005年,外交部再也不允许上诉者在上诉开始后给予在英合法寓居权(无效签证)。固然这样对上诉胜利的案例会有不利。由于从上诉开始当前他们便不会有合法的寓居权,而是要比及法庭的后果。那末这段时间胜利的案例,其等候上诉的时间就能算到十年永居请求里,然而假如败诉,那末十年永居请求将再也不可能。
假如这段话正确的话我拖时间这件事件就变得没意义了,然而我问过不止一个律师,他们都说拖时间没问题,得多案例都是这样拖时间最初办成的。我当初很confuse,请问有无大神可以给予一个精确的回覆?
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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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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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啊差网看见好多均可以哎。
我看见一个拖时间最厉害的,就是请求t1,之后,等一段时间当前恰好十年,就请求了十年了。
最初还胜利了,把现在请求t1 的签证费用还退回来。
言归正传,上庭到有后果大略三个月,集体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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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期都是遭到3c条款维护的,也就是你的居留在上诉期是合法的。
会拖的律师能够帮你拖很久,不外老是有危险,并且估量破费不菲,还不如回国间接签个新的entry clea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