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求教一下大家,
我拿的未婚妻签证和老公2014年4月在英国注册,比来在帮爸爸妈妈请求6个月的family vistor来加入婚礼, 方案让他们呆两周。
预计会给4月1号到10月1号的签证。
我9月生宝宝,想让爸爸妈妈8月过去呆5个月。 能够在往年5月的时分他们签证没过时的状况下,帮爸爸妈妈再请求family vistor的签证吗?让他们相隔4个月再次出境有问题吗?
第二次请求我能够请求2年或5年的吗?到时分我应该曾经换了30个月的配偶签,是给父母请求签证日期不克不及超过本人的签证日期吗?仍是以我老公的名义约请就能请求5年的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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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庭拜候签证是屡次来回,在其未到期前均可以出入。这类状况没有可能在签证还有5个月无效的状况下反复给新的签证。倒不如先办个ADS来20天加入婚礼,其后再请求投亲。
2 你父母的签证期限和你的签证期限有关,也不是陪伴签证。何况也是要你老公去约请。至于2年5年的硬规则倒是没有,软前提也有人说最少要签过6个月的若干次,也有人第二次就签成的。不外这就是请求费那末大点的事,只有合乎投亲的根本前提,选择2年或以上请求,失败也不会拒签还有1年保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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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有详细要求的,应该是在到期后一个月后就能从新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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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能够在请求,但签证官会斟酌你希图长时间勾留澳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