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主请求人是确定在任何延续的十二个月内不克不及超过180天离境的,但没有找到材料阐明同时请求永居的配偶有无这个要求。看请求表和HO的条款都没有明白指出不要。所以可能对配偶没有这个要求,但仍是但愿有教训的筒子们确认一下?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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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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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肯定,但好像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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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间接分割UKBA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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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不克不及超过180天,然而假如要请求永居或波及到今后入籍,最初十二个月不克不及超过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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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去翻老政策,由于当初下面的都是新政5年的阿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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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是想说Tier 1或Tier 2请求永居时配偶的英国寓居时间吗?没有明白规则,然而要证实配偶的次要居所是和主请求人一同在英国,而且在需求实现的移民监期限内和主请求人在英国独特糊口。
固然,入籍还有入籍本人的移民监要求。LZ要按照实际状况判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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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问。 请问楼主你的问题失掉了切当的谜底了吗? 你是新工签仍是老工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