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YJ贴我也知道,然而想费事各位达人给个精确的意见。父母2013年2月15日来英国,6月20日分开回中国。这样算上去,一年180天还有50多天额度没用完。我又想约请父母来了,并订了十一月26日在国际递交签证。请求6个月的,表格上写明十二月31日来英国,呆48天。不知道会不会由于未满半年再次请求而受到遭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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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tor只要在十二个月内至多勾留6个月的规则。应该是没问题的。就算有距离要求也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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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有无论坛搜寻症结词呢,近年来投亲签证被挑故障的不少,少数都是由于违反恣意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180天的规则,所以lz最佳把下次来访的时间也斟酌到再抉择这次的停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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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是会被拒掉,一年貌似不克不及两次请求general visitor,不论剩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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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能够再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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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惯例是一年,当初你要是再想来,签证的话,只要撞大运了,也不是不成能,由于你们上次是定时入境的,这就给你们长了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