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我是20十二年7月9日以前在国际请求的未婚妻签证,10月来英后注销结婚,往年3月失掉的是两年的配偶签,照当初规则能够在2015年3月请求SET-M的永居。
往年年终以来家父身材状况就开始欠好,长时间住院中,因而我在本周回国看望。以前想订机票的时分因为斟酌到一年多和父母未团圆,母亲又要关照病中的父亲十分劳累,便想在国际多留一段时间,分担些父母的担子并处置些家庭事务,因此预计是在国际停留四个月。
白昼读了一下HO的网页内容,觉察对拿假寓签证的配偶对离境天数虽然没有明白的限度,然而文字的觉得似乎其实不反对长时间离境,所以重大疑心本人这次四个月回国的时间是否过长了,会影响两年后的永居请求。打电话征询了一下国际的事务所,他们说目前的规则是每一年不超过90天,两年不超过180天。
我根本抉择要改回程票了,不外仍是想在此请教下有教训的亲们,有否好倡议也欢送提供。
先拜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