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根本状况是:我是TA1,我妈曾经来过英国三次拉,每次填表都是说待3个月,但个别都尽可能待满签证快到期,就是快满6个月。之前都没问题,但这次再请求6个月的签证被拒了,理由是上几回实际待的时间比表上说的时间要长,又没有解释为何要长。好像咱们这类状况是不克不及上述的由于没有PR,所以我想再请求一下,同时回覆一下被拒的问题。请问各位大虾有无甚么倡议?多谢了!
上面是收到的拒签理由:
On your previous application form you stated that you would stay in the UK for a period of three months, The stamps in your passport show that you stayed in the UK for aperiod of five and a half months,almost double the length of stay you stated. I acknowledge that this visit was in itself not a breach of the time limit attached to your visa. However, in order to qualify for a vias I must be satisfied that you intend to leave at the conclusion of the period you state. You have not provided any reason why you did not leave the UK at the end of the period that stated in your previous application. Your current circumstances as you describe in your application form would appear to be ostensibly the same as those in your previous application. On the basis of your previous travel I am not satisfied that you are genuinely seeking entry to the UK as a visitor for a limited period as stated, or that you intend to leave the UK at the end of the period stated.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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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投亲签证是变得严格了,原来两周就上去了,也没有电话考察甚么的,当初我爸妈也在管理投亲签证还被大使馆打电话考察。楼主问问中介吧这类状况怎么办,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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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想替楼主骂一句,英国签证太变态了,三天中间折腾,给6个月还不让呆6个月,纯属没事谋事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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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your reference, this is the article we published on our website regarding the new change to visitor visa:
为升高透过投亲模式进入并滞留于英国的不法移民人数,英国政府宣告从往年七月起严格限度投亲签证拒签的上诉。新的规则于20十二年6月18号由英国出出境办理局(UKBA)对外布告并从同年7月9号正式失效。新规则的实施将使部份依投亲理由被拒签的案件无辩驳的馀地。若你欲返回探视的对象为不拥有英国永居权力的非直系亲属(例如舅舅或堂兄弟),当你的请求案件被拒签时,你将无奈请求上诉也同时损失了缴交的签证费用。在这样的后果下,若仍但愿返回英国投亲你只能从新递交请求偏重新缴费。
此外,在英国出出境办理局网站上的相干布告也提到此项拒签上诉的限度有可能扩张实行。 相干的提案已於5月十一号送交国会议堂,若提案经过则于2014年起拒签不上诉受理的規定将涵盖一切的投亲签证的拒签案件。
英国出出境办理局重申,拒签的辩驳受理基於人权的考量而且不因签证请求者的种族而有不同待遇。新的规则并未波及相干签证的请求流程或请求者前提资历上的任何变卦。在提出对投亲签证拒签辩驳的新规则的同时,英国政府也再次强调其欢送以观光游览,投亲或商务为条件返回英国的旅客的立场。
在各类英国签证的请求中, 观光及投亲签证的拒签比例至关高。大部份的缘故是请求者不分明该如何筹备相干的文件或正确填写表格。若因这些无心的失误而被拒签,其实很惋惜。加之一但有被拒签的纪录也会使之後的签证请求变得较繁杂。
假如你但愿进一步理解新的规则, 欢送与明格分割 [email protected] (or to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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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这次还算快的,不到两星期,虽然被拒了。两头也没有被大使馆打电话来考察。我是筹备从新请求了。就是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前几回待的时间比表上填的时间要长,我想说由于填表的时分问的是预计要待的时间,就了解成填最短可能待的时间,由于最长确定不会超过6个月。并且实际上也每次都在签证到期以前回去了。不知道这样解释可不成以?还有那我这次请求表是否因该填要待6个月?请大虾们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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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顶一下吧~但愿妹妹能帮妈妈请求胜利,早早接妈妈过去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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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MM妈妈再次请求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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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各位大虾。当初大家都是单身子女,我就想有个亲人在身旁在英国就没那末孤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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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签证被拒的冤枉,只能说运气欠好,狗眼看人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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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间接说6个月啊,我妈每次过去都是待多久就说多久,每次都很快就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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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以前要填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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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给六个月却不让待六个月 很过分 不外为何不请求的时分就明白要待几个月呢 也不会出前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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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帮顶,祝妹妹好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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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也打算下个月请求签证过去,中介的理由和LZMM的中介说的是同样的,不倡议父母开六个月的销假信,听说开六个月的销假信反而容易拒签。哎,究竟该肿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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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退休的就退休证。本人的企业就说是股东。是我本人的设法。仍是问专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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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給是因為以前不取信用而多待過以前說的三個用,這次才被擋。這種東西本來就敏感,應該是待多久說多久才比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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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llwu
然而后面已近来了3次,很难都说是安康缘故致使没有定时回去。只能怪本人填表时没注重阿谁问题,认为只是个估量的时间,就能随意填,时间填短点还容易签些,现在是那末想的,并且3次都给签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