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我马上要到PEO办永居了,有个问题想问问各位。
我在20十一年3月28日用配偶签来的,可是我找不就任何一封从当天到8月30日的函件证实我的地址(由于我是跟我配偶的爸妈同住,并且过后其实不知到有这个要求),但我有得多8月30日日后的函件,也会叫他爸妈写信证实咱们两年来住在他那, 而我配偶亦有足够函件证实他住在那两年以上。
请问这会有问题吗?
先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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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前五个月住那仍是全部两年啊?假如前者那状况和我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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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能够 在请求文件里参加配偶父母的证实信就能了
有这样办上去的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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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少这段时间的地址证实也能够经过其余资料来证实你们的瓜葛的,所以这个不必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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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找有无网上购物甚么的付款邮件有地址之类的作为辅佐;
或者看看有无NHS的medical card在你注册后寄来的,下面是有时间的;
或者你老公的driving licence counterpart。
假如没有集体以为只有照实阐明缘故就能了。好比在请求银行帐号或注册GP甚么的没有上去,以及在顺应英国的糊口甚么的。只是前5个月应该没有甚么瓜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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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有无联名的其实不首要。
假如有联名的出具3个来源的就能了。
假如没有,每集体出拥有本人名字的3个来源的材料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