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大家好,我是去年一月份上去的10年永居,接着就回国待了快2年,假如我当初开始在英国待足一年可否请求入籍?
ps:问题的不合在于,请求前提一条是‘延续寓居英国达五年,五年内离境不得超过450天’,这个延续寓居是指请求入籍日期前五年,仍是只有以前有延续寓居5年就成?
由于我回国2年离境早超过450天了,而拿到永居前,延续五年也没超过450天。我敌人说问了三个律师,都说这类状况能够请求,是指拿到永居前。望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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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街‘律师’的实在程度,和究竟是一个adviser假冒律师仍是真律师就不予置评了
UKBA的民间规则写得分明:
3.2 The start of the qualifying period of 5(3) years is the day after the
corresponding application date. Thus, for example, if the application
date is 5 January the 5(3) year qualifying period starts on 6 January.
来自:http://www.ukba.homeoffice.gov.uk/sitecontent/documents/policyandlaw/nationalityinstructions/nichapter18/ch18annexb?view=Binary
也就是说这五年时间,是从你递交请求的那一天向后推5年,好比你是20十二年十二月20号递交的请求,那末这五年就从2007年的十二月21号开始算。且2007年十二月21号这天,请求人也必需人在英国。
所以那些律师们所谓的,PR以前的5年就能了。那就是忽悠,反正给了钱就好,批不批得上去,他们也不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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