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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5月工签满5年了,是WP + T2。
然而当初的合同也是到明年5月。满5年的日子可能比合同早一点点。
请问这类状况能否请求永居?
听说要雇主出信说要持续雇佣我,可是合同马上就完结,即便雇主违心出信,莫非说违心持续雇佣我n天?
这样的话是不是要找个新任务才能够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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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信是必需的啊,由于要证实你之后能够持续从事任务,这是WP、T2转永居的要求,不是仅够五年就能了,假如Caseworker看不到你会持续任务的证据那会拒掉你的请求,虽然这个别都是走方式,但可是必需的,虽然你能够拿到永居后当即走人。
具体看一看UKBA的相干阐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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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信是必需的啊,由于要证实你之后能够持续从事任务,这是WP、T2转永居的要求,不是仅够五年就能了,如 …
多谢回复!
问个快问题:那个别来讲到5年之后,还要多久的合同期能力被斟酌呢?好比,还剩6个月合同到期, 是不是就够资历了?这个有定量目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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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经过T2 请求PR的同窗有这方面的教训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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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雇信是必需的,条文上有阐明,只有雇主说违心持续雇你就能,不必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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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提前28前天去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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