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我和我男友是2006年9月出国的。咱们读完本科 master 当初我男友持有先生签证 持续读博士。
我持有PSW签证。 打算2013年回国结婚管理陪读签证dependent visa。
我男友应该在2016年博士结业能够请求PR 打算留下任务。(问题1:虽然我到时分也是10年了,然而我dependent visa是回国请求的 是否算断开,不克不及请求PR?)
然而我查了下论坛有人说先生签dependent是不克不及间接随着男友转PR的。
问题:2:
所以我是否要先转spouse visa,等两年时间再转PR?
仍是说先要我男友不要转PR,等有了任务,有了work visa,我是work visa的dependent之后 再一同转PR??
问题3:我持有dependent visa这期间 估量从13年14年15年到16年轻公办下PR。是否有离境的限度,由于我未来要请求spouse visa或者请求PR,请问要限度多少天呢?
感激各位帮助解答了!!!!
回帖
现行rules下,
q1
不算断开
q2
09/07后的新dependent或者新spouse的probationary period 都是5年
t2 g的dependent能够随sponsor一同请求ilr,但必需是在t2 g持满5年后,半途sponsor转long residence其dependent转spouse的话,以前的dependent年头不算入。
q3
ukba上本人找,不同route要求略有不同。
btw,以上都是现有i妹妹igration rules下的,但十二年说16年的事儿太早了,明年的事儿都欠好说呢,15年的大选还不知道鹿死谁手,各个party的i妹妹igration policy又会甚么样谁又知道,lz当初能做的就是随着lg在这边走一步算一步吧,想的越多本人越头痛的。。。。
剩下的问题就留给勤快的山羊了。。。。
回帖
Ukba巴不得每一年都变换一次rule一次比一次严格,你当初问4年后的事件是否太急了,谁也不知道当前啥样,说不定下个月签证又要涨价了,为之过早,等你请求的前半年再来关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