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我是2002 十一月26号来的英国,可是往年10月30号VISA就过时,就是说我还差26天的无效签证才足足在英国合法呆了10年。。请问我这样的状况去签永远居留会有问题吗?就差那26天应该不会有甚么影响吧? 先谢了各位XD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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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
能够提前28天请求,你正好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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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上的可能性仍是有的,然而你要包管你其余前提都彻底合乎,好比说你在过来十年内一切的签证请求都是在上一个过时以前递交的,且两头没有泛起过退回,或是拒签,而后再签出来的状况。
由于UKBA的审批guidance上:( http://www.ukba.homeoffice.gov.uk/sitecontent/documents/policyandlaw/modernised/other-categories/long-residence.pdf?view=Binary 第12页)
Applications received 28 days or less before the required qualifying period is completed
You can grant if an application if it is received 28 days or less before the applicant completes the required qualifying period, provided they meet all the other rules for long residence.
就是说,假如你在其余前提上有不合乎的状况下,这个28天的提后期就不克不及合用了。好比,同常假如10年内只要一个10天或之内的GAP,那末在其余前提都合乎的状况下,caseworker能够用discretion来酌情疏忽这个最大不得超过10天的单次GAP。然而假如是你这样的状况,10年时间还不到26天,外加有GAP。那末不论是下面两个的任何一个discretion对你都会不合用,caseworker能够有权回绝你的请求。
所以当初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你要肯定你是不是合乎其余永居的前提。好比离境时间的要求,和是不是签证之间有GAP。假如这两个延续合法的要求你知足了,那末递交请求仍是有很大时机经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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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的帮助,太感激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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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提前28天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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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1月十号满十年 然而最初一个签证十二月20号到期
二十天的提前
19号寄出
顺利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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