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以前始终认为是14天,明天拿着资料去了中介的律师问里问,我提前的算了一下,实际上是26天,我以前每次都少算了一天。
我以前的算法, 假如2月10日分开,3月20回,我最先算的是30-2=28天. 这样我多14天。
可是明天早上发现有问题,应该是29天。 所以,总共是26天。每个章还很分明。
SAR没有问题,没有gap。
次要是去年20十一,在国际公司实习几个月,回去了179天。3月20回国,9月20回来。
所以加起来,我回国了566天。
大家有甚么好的法子? 能不克不及说我在公司那段时间有名目,人走不开所以时间超过了,或者有病甚么的(听说HO不买有病的章)。 毕竟减去这179天是387天,我以前回去的也不是很夸大。
大家有无相似的阅历或者法子?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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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有开一个相反的贴子。版主有可能会锁掉一个哦。
‘能不克不及说我在公司那段时间有名目,人走不开所以时间超过了’
1)你有证据证实你所说的理由吗?
2)你过后如果是拿T2(General),那末假如此次在中国的实习是英国公司派你去的,那末或许还能够试着作为理由。但caseworker是不是才信,就看你提供的书面证据。才信了是不是就能作为酌情斟酌的依据,看casework的表情了。不外我猜你过后应该不是T2.也许拿到的先生签,要不就是PSW吧。
3)你去中国实习,是你本人的选择。不论中国公司是不是由于有名目使得你走不开,都不是一个强无力的和caseworker argue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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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楼主PR规则单次分开英国的时间至多不得超过180天。你这里说你回去了179天。你肯定没有超过180天?要是超过了,那末就{:5_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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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击楼主了,只是这个天数计算办法有问题,不是按一个月30天算的,是根据实际的日子一天一天算的,我算了一下貌似不止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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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nudeputao 说的对,分开英国的详细时间长度,是按实际天数,而不是一个月30天这样来换算的。
就楼主的回国时间段,即便把3月20,和9月20 两天都算是在英国的话。那末:3月分开十一天,4月30天,5月31天,6月30天,7月31天,8月31天,9月19天,那末总共183天。
540天超了26天,180天超了3天。即便找律师,在你集体没有任何特别特别特别特殊的状况下(还要有证据),律师也只能够收钱,而后告知你对不起我尽力了。律师不成能看不出这个问题。强烈感觉LZ你的律师在忽悠你,宰你一刀没磋商。也许你接触的那位基本就不是甚么律师。唐人街的所谓华人移民中介律师楼,你晓得。
LZ只好说,就算是人品天地大冲撞,也不成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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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了解,1个月算20天这个定义是用天数推算出多少个月,不是用多少个月来推算天数,例如条例里的离境不 …
头大了,这样的话,我20号离境,20号出境,假如不根据180天的天数算,我应该是恰好卡着6个月内,我2个20号都在英国境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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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