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原本想的很简略 然而当初从才知道 一步错步步错
问题1:去年的时分用男友的地铁卡被查 没有间接罚款
报了真正的姓名 和地址 起初是court来信 给了上挺的时间
由于是本人的过错 所以认罪了 而且表现违心承受罚款
起初court来信 罚款数额大约150–200 照实交罚款
正常的说这个应该是ccj吧 有无求情的余地
问题2:15天的gap
gap是2005年的时分的 签证时2005年10月31号到期 我是10月13号寄出去的(sar上有记载)
可是然而我的支票没有方法过账 所以ho把我一切的资料都寄回来给我 让我从新弄好再邮寄回去
第二次邮寄的时间曾经是十一月15号了 这样就有了一个15天的gap。
敌人说是硬伤 我要怎么办呀 晓得人指点下 谢谢
问题3:第一本护照丢了
2002年出境的证实只能凭借sar外面有一张 landing card了
护照有复印件 然而不克不及证实我是何时第一次出境
等了这么久也不易。真的很想拿pr。原本一个问题还好解决 或许写个cover letter 签证官松点就过了 然而问题太多啦点
有无人有和我同样的问题 哪怕其中一条也好 请引见一下教训
感谢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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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这是一个fixed penalty fine,并且是由于用他人的Oyster card。并不是特别大的问题。苹果这里也有人以前虽然由于交通违规付过fixed penalty fine,也拿到了PR的例子。
问题2:虽然那是有风险,不是绝对的硬伤。苹果这里有过不同的实例。有人由于相似的缘故被拒,也有人胜利的。这个要看处置你请求的caseworker是怎么掌握审理规范的。
问题3:假如你的SAR有提供你第一张landing card的话,那末UKBA是能够据此来肯定你第一次的出境时间的。问题是,你是不是有提供别的文件去证实你在英国的时间(你第一本护照涵盖的时间)。
的确,你每一个个繁多的问题,假如独立产生的话,都不是绝对会致使拒签PR的。仍是有一定胜利的时机的。可是三个一同来,或许就繁杂好多了。预测后果的话,貌似欠好说的模样。
耐烦等候吧,反正都已近寄出去了。多想也没有用,你也没甚么可做的了。但愿有个现实的后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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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是court 的 fine。caseworker 固然会斟酌这一点。然而你是由于用他人的Oyster卡,所以不是甚么刑事问题,应该问题不大。
假如你有丢了的护照的复印件,并且拿护照也就涵盖也就是一年的时间。应该没甚么问题的。假如过后你是先生的话,那一份学校的信,证实那段时间你是此学校的先生。那末在这点问题上,就更无利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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