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很郁闷,不知道还能不克不及办这个十年永居,
离境没有超过6 个月
然而05 办签证时, 我的却是31/09/2009 年前寄出去的, 然而他们十二月才时机给我, 并且新的签证1/十二/2005 才开始,我算不算 illegal stay for 1 month? 然而我找不到home office 当年的confirm letter 了,也没有别的approve, 我是否完了?
好像据说有人这样被拒的,那位高人能够指导条活路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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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个SAR, 看看05年的raised date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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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请问SAR 是甚么?哪而请求?sorry, 我不是很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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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太耽心了,假如你很肯定你那次是在签证到期前寄出去的,就斗胆的请求,我感觉律师的才能没咱们想一想的那末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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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能过,有人卡住了。
这类状况要看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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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是试一下,不试一试怎么知道后果?
不外这个真的看运气了,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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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相似问题!然而我是国际需签的,所以拿到的是entry clearance,但使馆居然没用真实的签发日,而是间接跟旧签证的expiry date接上,后果形成我回英国的时分仍是用的旧签证。当初听说那样的话新签证等于没activate过,我旧签证过时之后的日子都算不法滞留……
有哪位大神解释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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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算不法滞留???真是ridiculous!!!这一定是home office 的错啦,我是这样以为!
我有敌人10 年中还回国呆了半年写论文,从国际签 entry clarence, 上个月也拿了10 year 的PR, 然而她有phd, under 30, very good paid salary, 我疑心这个PR把 10 year long term, 5 工签 ,investment 。。。。。转PR 方一同,they also consider the other point as well to give u 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