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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英国投资移民必读-- 投资证明要求服务地址:UK联系人:Yao Yan电话:078887 29208邮箱:[email protected]其他联系方式:Wechat:yanyao821详情当您获得了一级(投资者)的初次入境许可后,通常会问,哪些是可以投资的范围?如何投资?哪些投资资质监管要求?投资风险和回报?我的投资能不能符合移民局三年后续签和五年后永居要求?2014年11月6号政策前后有什么差别?请看下文解读。A.投资额度要求 - 2014年11月6日之前在2014年11月6日之前申请的投资移民签证客户,您必须提供证据,证明您在英国投资了不少于100万英镑,并且其中有不低于75万英镑的合规投资。您必须提供一系列由FCA / PRA UK监管的金融机构确认为正确的投资组合报告。他们一定:涵盖要求的期限,从您指定的日期起不迟于三个月开始,并一直持续到您的申请日期之前的最近报告期的最后一个报告日;包括投资价值;显示投资日期;显示投资目的地。如果是投资在公司中,则必须是英国公司;证明投资是以您和/或您的丈夫,妻子,未婚伴侣或同性伴侣的名义进行的,而不是以离岸公司或信托的名义进行的,即使该投资是您全资拥有的;显示已证明该投资组合正确的金融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确认该金融机构受FCA / PRA监管–通常会显示在所有正式文件;包括投资组合被金融机构认证的日期;声明机构应我们的要求向我们确认文件的内容;证明总投资得以维持,不低于要求的最低水平。确认投资组合没有抵押,并且没有抵押贷款确认投资符合投资移民规定要求。
此外,如果您符合以下条件,则必须在下表中提供证据:如果您在此期间的投资短缺(亏损)您的投资组合报告必须显示,在下一个报告期结束之前或出售完成之日起的6个月内(以较早者为准),应弥补投资的任何缺口。例如,如果某项投资在一年中的3月报告中不足,而该投资有一个季度报告期,则市场价值已由6月报告补足。如果您已将投资作为贷款资金您的投资组合中必须包括经过审计或未经审计的帐户,以及作为向英国公司提供贷款资金的投资的帐户编制报告,该报告必须提供投资的全部详细信息。帐户必须符合法定要求。
帐目:进行投资的组织的最新经审计或未经审计的年度帐目必须符合法定要求,并且必须清楚显示:您持有的投资金额;您的姓名和/或您的丈夫,妻子,未婚伴侣或同性伴侣的名字;和投资日期。
会计师必须具有有效的执业证书或执业证书,并且必须是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苏格兰特许会计师协会(ICAS),爱尔兰特许会计师协会( ICAI),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授权会计师公会(AAPA),公共财政与会计学特许学院(CIPFA),财务会计师公会(IFA),管理会计特许学院(CIMA),国际会计师协会(AIA)或会计技术员协会(AAT)。如果您在2020年4月6日或之后申请延期续签,还必须提供证据表明您在申请延期之前已将符合条件的投资增加到至少200万英镑。
B.资金余额-延期申请(适用于2014年11月6日之前申请的投资移民)如果您在合格的投资中投资了750,000英镑到100万英镑,这里是指您在英国的投资达到100万英镑所需的任何资金余额。在这种情况下,您必须提供以下文件之一:投资种类1.资产使用财产时,只能考虑自己房屋的未抵押部分,价值不超过250,000英镑。您必须提供的文件确认购买的文件,例如销售契约和估价。文件必须显示什么购买的资产;资产价值;购买日期;和房产持有人名字
2.在英国银行现金存款存款现金的银行对账单持有资金的机构的官方文件。注意:您必须确保机构应移民局的要求确认文件的内容;您的姓名和/或您的丈夫,妻子,未婚伴侣或同性伴侣的名字;存款的日期;和金额
金融机构的确认信投资中持有的金额;您的姓名(或您的丈夫,妻子或未婚或同性伴侣的名字);存款的日期;金额;和该机构官员作为文件的负责人,出具该机构的授权官员的姓名。注意:您必须确保机构应移民局的要求确认文件内容。财产估价:估价必须由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RICS)成员的测量师发布的报告中提供。该报告必须在申请日期之前的6个月内产生。如果您在2020年4月6日或之后申请延期续签,在提供证据证明您已将符合条件的投资增加到至少200万英镑时,您不能依靠资金余额来满足移民局要求。
C.投资证明-续签申请(适用于2014年11月6日之后申请的投资移民)您必须提供证据,证明您已在英国投资了不少于200万英镑的合规投资。除上述内容外,如果以下情况适用于您,您还必须在下表中提供证据:如果您在此期间因出售部分或全部投资组合而导致投资短缺(亏损/出售)如果在指定的连续居留期间出售了投资组合中的合格投资的任何部分(无论是收益还是亏损),则您的投资组合必须证明其总收益在下一个居留结束之前被重新投资到合格投资中 报告期或销售完成之日起的6个月内(以较早者为准)。如果您的投资的市场价值下跌,则无需补充您的投资组合的价值。如果您已将投资作为贷款资金您的投资组合必须包括经过审计的帐户,并带有帐户编制报告,以作为向英国公司提供贷款资金的投资,该报告必须提供投资的全部详细信息。帐户必须符合法定要求。
账目:进行投资的组织的最新经审计的年度账目必须符合法定要求,并且必须清楚显示:您持有的投资金额;您的姓名和/或您的丈夫,妻子,未婚伴侣或同性伴侣的名字;和投资日期。
D.Tier 1 Investor投资移民 - 永居标准下表列出了您需要满足的投资标准,具体取决于您何时首次投资移民签证和何时申请永居。E.不计入积分的投资投资者以英国股本或贷款资本或(对于在2019年3月29日之前首次申请投资移民的人)英国政府债券(Government bonds)的形式在英国进行投资。资金不得通过离岸公司或信托投资。资金不得存放在境外。这是为了确保,尤其是向英国提供最大的税收优惠。移民局不将离岸公司的投资视为在英国的投资。
不得将资金投资于开放式投资公司,投资信托公司,投资财团公司(例如,作为银行一部分的承销资源/分担风险实体,例如“ namecos”,承销或保险财团运营)或汇集投资工具。这是因为不能保证此类投资是在英国。
不得将资金投资于主要从事物业投资,物业管理或物业开发的公司(在这种情况下,这是指为增加物业价值而进行的任何投资或开发,以通过租金或未来出售获得收益) ,或两者兼有,或出于出租或转售目的而对物业进行管理)。原则是,营业收入必须从商品和/或服务的供应中产生,而不是从财产的增值或通过财产产生的任何收入(例如租金)中获得。但是,此限制不会阻止您投资主要从事建筑服务的公司。移民局不会批准依赖杠杆投资基金的申请,包括使用借入资金(按保证金)购买股票或其他投资。从经纪人那里借钱购买股票的投资者利用杠杆作用来增加其潜在收益。但是,如果投资价值下降,那么投资者损失的钱也可能增加。所使用的资金将不被视为投资者的资金。
对于在2012年12月13日之前申请的投资移民的人,有一项过渡性安排,其中的投资可能已用作购买这些产品的贷款的抵押。满足过渡条件的投资者不得利用其投资借其他贷款。该过渡性安排将于2020年4月6日结束。如果您在此日期之后申请延期或永居,则您的投资不得有任何贷款(如果您是在2014年11月6日之前获批首签,并且是贷款借入的投资资金形式办理,那么也包括用于购买这些投资的贷款)
移民局将不接受依赖于已抵押贷款的方式的申请,否则如果未偿还贷款,另一方将对款项提出索赔。这包括银行将资金借给您然后以投资为抵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