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为加强留学服务工作,在1987年北戴河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上,邓小平同志亲自提议,由国家教委成立一个服务机构,专事留学服务工作。经过一年多的筹备,在原国家教委出国集训部的基础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即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于1989年3月31日正式成立。中心主要任务是从事出国留学、留学回国、留学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因此,中心一成立,就有回国处。回国服务七大业务
经过多年发展,服务中心的回国业务与时俱进,目前已发展到七个方面,包括:1、为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派遣、落户手续;2、为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的配偶(曾出国)办理随迁手续;3、为留学人员未成年子女办理随迁手续;4、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提供相关政策咨询;5、为国内单位招聘留学人员和留学人员回国找工作提供服务;6、办理留学人员集体户口;7、受理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的申请、组织专家评审、报批、拨款等工作。
派遣落户、科研资助、集体户口
这三项工作是中心回国服务工作的关键内容。
1、办理留学人员派遣和落户的基本情况
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中心自办理留学人员安置和派遣工作至今,共为15000多名获得学位的留学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了派遣和落户手续。为国内用人单位引进急需的高层次留学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2、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
自1990年教育部设立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以下简称科研启动基金)以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教育部委托,受理科研启动基金的申请、组织专家评审、报批、拨款等工作。到目前为止,共受理、审批了28批科研启动费申请,共资助13572人,资助总金额达4亿多元人民币,为留学人员回国后的初期科研工作提供了基本条件和工作保障。科研启动基金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创造一个较好的工作条件,为其科研工作的迅速开展打下基础。
从2002年5月起,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实行了网上申请,网上评审,实现了高效、方便、快捷、公正、公开、公平、无时间、空间限制。一年资助两批,一般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资助一批。
3、留学人员集体户口
经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批准,同意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建立留学人员集体户口,解决部分留学人员回国后在办理落户时遇到的困难,为出国留学人员提供方便。
留学回国服务工作问题答疑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可为留学人员回国找工作提供哪些帮助?(1)通过中国留学网,将国内用人单位需求的信息向海外留学人员发布;(2)向有关用人单位推荐;(3)与国内用人单位共同举办留学人员专场招聘会。
2、中心可为国内单位招聘留学人员提供哪些帮助?(1)通过中国留学网及时发布招聘信息;
(2)每年组织两个赴国外招聘留学人员工作团。
3、中心可为留学人员提供哪些政策咨询?(1)国家有关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2)地方有关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相关政策。
4、申请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需具备什么条件?
科研启动基金资助对象是具有博士学位,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回国后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以上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在回国后两年内均可申请。
5、如何申请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
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确认,直接登录《中国留学网》《留学回国》的“科研启动费申请”频道,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随后将由本单位盖章的申请单位意见表,连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寄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
6、哪些留学人员回国后需办理派遣、落户手续?(1)在国内从未办理过分配派遣手续的学生,出国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人员;(2)国内在职人员,由于出国前已经办理了辞职、离职等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人员;(3)国内在职人员,单位仍保留公职,但需办理跨省、市工作的留学人员。
7、办理留学人员回国派遣、落户手续流程如何?(见本页留学回国派遣(落户)流程图)
8、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工作流程如何?(见下页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工作流程图)
9、留学人员办理派遣、落户手续都有哪些注意事项?(1)已联系好工作单位,需要办理派遣、落户手续的留学人员,请带好相关材料到回国处办理手续;(2)《国内单位接受函式样》和《留学回国人员派遣落户申请表》可从www.huiguo.cn《办理派遣落户须知》栏目中下载。
10、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派遣落户手续须提供哪些材料?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在国(境)外获得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进修或学习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教育研究中心出具的国内最高学位证书认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国外单位的进修或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国内单位接收函原件。如是北京外企公司,只能由以下七家外事服务机构出具接收函: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中国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北京外航服务公司、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除此之外的其它公司企业还须同时出具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无营业执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可出具执业许可证(加盖公章)。不具备人事接收权的单位还须同时提供与本人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护照原件及首页和首次出国留学签证页复印件。
(6)如需办理跨省、市落户,须出具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已经注销者,出具注销户口证明。
(7)现档案所在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8)填写《留学回国人员派遣落户申请表》。
11、留学回国人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迁须提供哪些材料?
(一)配偶
(1)国内单位接收函原件。如是北京外企公司,只能由以下七家外事服务机构出具接收函: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中国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北京外航服务公司、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除此之外的其它公司企业还须同时出具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无营业执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可出具执业许可证(加盖公章)。不具备人事接收权的单位还须同时提供与本人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护照原件及首页和首次出国签证页复印件。
(3)如需办理跨省、市落户,须出具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已经注销者,出具注销户口证明。
(4)现档案所在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如有国内学位,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未成年子女
(1)国内出生的,须出具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2)国外出生的,须出具出生证明及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12、申请办理留学人员集体户口的条件如何?
本人档案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且具有北京市集体户口的出国留学人员或符合在京落户条件的回国人员。具体是:
(1)原为北京市集体户口的在职人员,因申请出国留学,原单位要求其将户口迁出的出国留学人员;(2)在京院校就读的京外生源毕业生,毕业后在京直接申请出国留学的出国留学人员;
(3)在京没有自己合法固定住所,且就业于尚未建立集体户口的单位或自己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13、申请办理留学人员集体户口须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集体户口的留学人员请根据以下三种情况提交落户材料。
(一)户口已注销的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
(1)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
(2)本人注销户口证明
(3)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表(北京市公安局盖章)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本人护照复印件
(6)两张一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7)存档回执(申请人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办理完调档手续后,回国处为其开具上下联单存档回执,由申请人交给档案室后将下联回执交还回国处)
(8)留学回国人员集体户口信息登记表
(二)户口未注销,持有户口本(卡)的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
(1)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2)原户口所在地户口迁移证明
(3)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表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两张一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6)存档回执(申请人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办理完调档手续后,回国处为其开具上下联单存档回执,由申请人交给档案室后将下联回执交还回国处)
(7)留学回国人员集体户口信息登记表
(三)出国留学人员
(1)在京高校毕业证书或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原件)
(2)在京高校开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原件)(3)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及翻译件(须加盖正规翻译机构公章)
(4)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复印件(验看原件,留复印件)
(5)签证或往来港、澳签注复印件(验看原件,留复印件)
(6)集体户口卡原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两张一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9)存档回执(申请人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办理完调档手续后,回国处为其开具上下联单存档回执,由申请人交给档案室后将下联回执交还回国处)
(10)出国留学人员集体户口信息登记表(在中国留学网上下载或到回国处领取)
14、如何办理集体户口的迁入手续?集体户口的迁入,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户口专管员到派出所统一办理,派出所不对个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5、如何办理集体户口的迁出手续?因结婚、买房等已有固定住所或已调入有集体户口管理能力单位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及时通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集体户口专管员,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申请出国留学的人员,出国前或在国外期间,不能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果因故未能出国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其户口将迁回原籍。
16、如何办理户口卡的借用?因结婚、购房等原因需借用集体户口卡的留学回国人员,需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集体户口专管员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卡原因和还卡日期,即可办理借用手续。个人不得长期保管户口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