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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在办理前往国入境签证时,对方常常要求提供相应的公证和认证文书,否则便难以得到签证。可见,公证和认证是每一个出国公民的一项必备手续。
公证即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法律行为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予以证明,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这些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和事实经过公证机关出证后,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就可以避免无效的权力和义务不明的争执。
所谓涉外公证,是指一国公证机关为适应国外的需要,对当事人发生的国内的法律行为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向国外出具公证的行为。这种公证书具有域外的法律效力。
涉外公证的种类较多,涉及与出国活动有关的主要有:
出生证明书。证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地点及父母姓名等。主要用于办理前往国的移民签证。
亲属关系证明书。证明申请者与前往国亲属之间因婚姻、血缘和收养而产生的亲属关系,主要用于办理外国的移民和非移民签证(申请非移民签证时较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