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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国留学的旅途上,不少人都有过被签证官莫名其妙地拒签经历。许多人要三番五次地申请才能获得通过。一些中介公司也以所谓的“高签证率”来吸引客户。签证,可以说,是设在留学之路上的第一道门槛。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贾庆国日前呼吁,中国应加强对中国公民合法出国权益的保护。他在“两会”提案中说,某些发达国家对中国公民申请签证越来越随意,对中国公民正常出国的权益造成很大伤害。一方面,中国公民申请签证同外国人来华签证相比,难易程度差距很大;另一方面,有些国家使领馆还对中国公民格外刁难。因此,中国政府应通过加强外交工作,同有关国家就这一问题进行交涉和谈判,最大限度地保护中国公民合法的出国权益。
全国政协委员、前中国驻纽约总领事张宏喜在接受中青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美国在“9-11”后以“保安全”为由,实行“残酷”的签证制度,这使得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留学生难以进入美国,导致美国高校的生源流失、人才流失,也遭到美国国内人士的强烈反对。
在“第三届全国自费留学中介研讨会”上,中介机构的代表表示,“签证”这道门槛的设置缺少一种规则,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通过深入调研,他呼吁:应“构建中国学生留学签证申请互信机制”。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英、美、澳、加、日、德、法等主要留学国家驻华使馆签证处,在其审核、发放中国学生签证时,签证官员对中国学生的签证申请普遍持有随意性态度。按照各留学国家使馆签证处规定的签证申请及签证发放标准,中国留学申请人可分为符合签证条件和不符合签证条件的两类群体。不符合条件的留学申请人被拒签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但是相当多的符合签证条件的申请人也遭到随意拒签,且该问题由来已久,普遍存在。这不仅严重伤害了符合条件的留学申请人的利益,也对合法留学中介机构的声誉及经营造成相当大的损失。他指出,只有“构建中国学生留学签证申请互信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签证随意性的问题,从而树立留学中介机构的品牌。
分析这种签证的随意性,他认为既有签证官的原因,也有中介机构自身的问题。尽管各国驻华使馆的教育处官员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欢迎更多的、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去留学,甚至签证处的官员也表示“没有指标与配额限制”,但实际上,签证官员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感觉而不是事实做出签证判断。即使申请人的条件符合签证要求,他们也持有不相信的态度。签证官员们很清楚,符合条件的甚至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第一次被拒签后,绝大部分还会再次、甚至多次申请签证,而这种以牺牲符合条件的留学申请人利益换取增加使馆签证费收入的行为,是非常不道德的。
关于中介机构自身存在的问题,某业内人士说,一些非法机构甚至合法留学机构为谋取利益,不惜为不符合条件的留学申请人作假。例如,假的银行存款证明、假的国内学历证书、假的担保人收入证明、甚至假的境外院校入学通知书、奖学金等等。在2002年以前,签证申请资料的造假情况尤为严重。
这造成使馆签证官员对签证申请资料普遍持有怀疑态度。他们面对大量不易鉴别真伪的申请资料及申请人,一方面加大了签证的审核力度,另一方面不得不采取随意性发放签证的做法,致使大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受到牵连被无故拒签。在这样的环境下,一些诚实守信的合法留学中介机构也被“殃及池鱼”,很难建立起诚信服务的形象,更无法树立合法留学中介机构让人放心的品牌。
如何构建签证申请互信机制?业内人士认为,可以依据《行政许可法》、《教育部5号、6号令》,在共同的法律认可下,政府相关部门借鉴国家旅游局的运作方式,尽早与各主要留学国家驻华使馆签证处签署“签证互信机制协议”,并选择确实守约诚信的中介机构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授权下率先参与试运行。被授权的中介机构如出现作假行为,政府相关部门可视情节对这类中介机构作出警告直至作出终止授权的处理。
他分析说,该机制实施后,可极大地制止目前普遍存在的签证官员的随意行为,成倍提高符合条件留学申请人的签证率,从而维护了他们的留学利益;经过论证,他得出的结论是“可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最低93.75%%的签证率”。
该机制实施的另一好处是在制度、利益上约束了中介机构的非诚信行为,有助于树立中介机构好的品牌。在实施该机制前,中介机构普遍视使馆签证处为对手,会采取各种手段尽力协助申请人获取签证。实施该机制后,被政府相关部门授权的中介机构受到来自政府、签证处、申请人及自身利益的多重制约。若被授权中介机构发生了非诚信行为,将面临被政府勒令出局的风险。故中介机构在办理留学业务当中,将会站在签证官员的立场,利用其对申请人更全面了解的信息优势,严格把关并拒绝接受虚假资料。这对强化政府相关部门对留学市场监管的手段,完善留学市场与留学服务的秩序都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