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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试图站在出国留学生家长角度,通过解读《办法》对自然人的具体影响,分析《办法》对出国留学有何影响。2016年12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2016〕第3号发布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我们认为《办法》发布的核心作用是降低货币(人民币和外币)的流动性,包括货币在境内流动性和跨境流动性。
另一个目的是控制大额度现金交易,反恐反洗钱目的明显。
《办法》发布的同时央行网站发表央行负责人长篇的答记者问。
网上各种观点也议论纷纷。
我们试图站在出国留学生家长角度,通过解读《办法》对自然人的具体影响,分析《办法》对出国留学有何影响。
此《办法》实际上是央行对10年前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发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修订(本文后面附有原文相关部分)。
我们如果将此《办法》仔细对照现行的2006年的《办法》,发现涉及到自然人的修改只有两处:
1、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目前的当日单笔或者累计“20万元”调整为“5万元”。
2、新增大额跨境交易人民币报告标准内容。
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交易报告标准设定为“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人民币20万元”。
由此看来,这两项变化既没有涉及到购汇额度,有没有涉及到外币跨境汇款限制。
似乎对出国留学并无影响。
真的如此吗?
我们注意到新《办法》第5条定义的大额交易的四种类型中,有三种是关于自然人的交易行为,分别为大额现金交易、大额境内转账交易和大额跨境转账交易。
为了完整准确地理解新《办法》对自然人行为的影响,我们分别解读并举例如下:
1、大额现金交易:
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含)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含)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举例1:当日单笔或者累计将5万元以上人民币(或1万美元等值外币)现金存入自己的账户,或者从自己的账户取出。
举例2:当日单笔或者累计用人民币现金从银行兑换1万美元以上等值外币现金,或者持1万以上美元等值外币现金从银行兑换等值人民币。
举例3:当日单笔或者累计用1万美元以上等值外币现金从银行兑换等值其他币种外币现金。
举例4:当日单笔或者累计将5万元以上人民币(或1万美元等值外币)现金交给银行汇到任何其他账户。
举例5:当日单笔或者累计持5万元以上人民币(或1万美元等值外币)现金支票到银行支取现金。
我们看出大额现金交易的管理很显然主要是出于反洗钱的目的,对境内人民币现金交易实行了更严格的报告标准,但是,对境内外币现金交易仍然维持现行的1万美元等值外币的报告标准。
因此,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的变化对出国留学几乎没有影响。[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