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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可以申请中国“绿卡”,中国公民凭户口本、身份证就可以申领护照……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我国出入境管理工作将进行6项重大改革,。今后无论是中国公民出国境还是外国人入境,手续将更加简捷,渠道将更加畅通。
正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会议,在全面分析当前形势后,就“十五” 期间,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出入境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改革方案进行了审议。据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透露,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即将推出的6项重大改革措施包括:
一、自今年12月1日起,放宽赴港澳地区商务签注有效期限,最长可至3年。有效期3个月以下的赴港澳地区商务签注申请取消纳税、创汇数额限制,实行按需申领。同时取消赴港澳地区商务、旅游的名额限制,方便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从事商务、旅游活动,推动内地和港澳地区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港澳地区经济发展
二、自2002年1月1日起,扩大口岸签证的办理范围,赋予口岸签证机关办理外国人团体旅游签证的职能,方便外国旅游团队入境,吸引更多的外国人来华旅游。
三、2002年内,取消因私出国境申请提交境外邀请函的要求,取消首次出国护照附发出境登记卡的做法,进一步方便公民因私出国境。
四、2002年内,在总结北京、上海口岸设立中国公民入境专用通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虹桥、白云、外砂、高崎、沈阳、周水子、南京、福州、桂林、昆明10个空港口岸实行这一做法,方便公民入境回国,增强公民祖国荣誉感。
五、2003年前,建立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的中国“绿卡”制度,对外籍高级管理和科技人才、投资数额较大的外籍投资者授予在华永久居留资格,给予持永久居留证件者以免签证入境等优惠待遇,以吸引外籍人才和资金服务。
六、2005年,在认真总结广东一些城市凭户口簿、身份证申领护照的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上海、珠海、顺德等大中城市继续进行试点工作。与此同时,加快人口信息系统与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进程,争取2005年前,在全国大中城市实现由“凭事由审批”护照过渡到“按需要申领”护照,彻底简化护照申领手续。
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在会上讲话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积极认真地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抓好6项改革措施工作的落实,有时间要求的,必须按期限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