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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帮助剖析,我有一个房客住了7年,当初我想发出房子自用,让中介给房客notice,65天以前给notice一共,比来应该搬走了,然而房客不肯 搬走也不搬走,房租也不交,中介说要送到法院,可是送法院我还要请律师,还要花好多钱,大家有无方法阿,我想过要加房租,可是加房租又不克不及加太多,要加 房租又要等65天,并且我当初房租比均匀低50块一周吧,也想过卖掉房子,不外又感觉为这事太亏,大家帮我想一想方法吧。以前房子一个风扇坏了,中介修了 450,觉得中介和房客串通好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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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要自用又斟酌加房租?中介没须要跟房客串通,修货色你让中介弄就是会对比贵。你给notice的时分没有要求房客confirm何时搬迁么?假如我是你,会书面通知房客和中介到期不搬会马上启动法院顺序,讨债公司等,房客假如在乎本人的信誉,或许会back off搬迁。假如是个烂房客,马上花钱止损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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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上法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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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修个风扇450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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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好讲话了吧。不克不及间接叫警察吗?合同到期了一定要走吧。给通知的时分有写信吗? 问问CITIZEN ADVICER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