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我国际有10万人民币,平时一个敌人帮助买理财,上个月拿来跟一个在英国的中国共事换了1万英镑买用于交首付。明天去见律师,说要三个月的资金来源证实。想求教下这类状况应该怎么跟律师说?
状况是这样,敌人在国际给我共事的中国银行账户汇4万RMB,他亲戚账户6万。而后他给我网上转帐£6k,剩下£4K是分批给的现金。
共事副业是开take away,所以不想把先进入本人银行,就间接给我了。当初的问题是,国际银行只能开对帐单,也说不清国际的钱是我本人的。
我本人的设法是让我共事写一封信,说那钱是之前跟我接用开take away的,当初还了。不知可不成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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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了吗?求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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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甚么状况? 律师是在甚么状况下要资金证实 ? 三个月的资金来源证实是甚么意思 是说要汇款方三个月的银行账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