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不知道英国法律是怎么样的 夫妻买房 只入一方的名字,对另一方有保障吗? 万一离婚了 房子是不是只属于名下那一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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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房子无论在哪方名下都属夫妻共同财产,实际离婚案中英国连婚前婚內财产协议都不认的。两个人名都写上的话,主要手续上方便,买卖,有纠纷,转遗产什么的双方必须同时同意,其中一方不能私自买卖,一方死亡房产自动转给另一方。如果只有一方的名字,另外一方的权利虽然受法律保护,实际操作起来要多一两道手续,比如要给land registry 申请一个notice, 让对方不能私自买卖,还有如果死亡要等拿到死亡证明另一方才能拥有房产,如果碰到人口失踪,或遇到纠纷对方蛮不讲理的,官司有得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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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写一个人名字,另一个人下次还能做first bu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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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買房寫上誰的名字都一樣,反正是夫妻共同的財產。只是具體操作的時候,一方無論男女都要尊重對方,如果你無意或有意不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其實你已經傷害了對方的心,婚姻就划上了一道傷痕,很可能是將來離婚的一根導火綫。所以聰明的,彼此還是有愛的夫妻,最好買房時寫上夫妻的名字。就算你不瀉,離婚的話,法律是公正的,誰也別想佔對方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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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如由夫妻共同拥有,也有两种方式:
共 享 权 益 ( Tenants-in-common )
是 联 名 业 主 的 一 种 , 联 名 的 利 益 是 以 份 数 分 明 , 例 如 是 甲 乙 各 占 一 半 , 甲 占 三 分 之 一 , 其 余 三 分 之 二 由 乙 拥 有 , 分 配 按 联 名 人 士 间 的 协 议 而 确 订 。 这 等 权 益 因 为 份 数 分 明 关 系 , 所 以 可 以 在 无 须 经 另 一 方 的 同 意 下 将 属 于 自 己 的 分 数 自 由 转 售 和 送 赠 他 人 , 及 由 后 人 来 承 继 。
共 有 权 益 ( Joint Tenants )
是 联 名 业 权 的 其 中 一 类 , 俗 称 “长 命 契” 。 共 有 权 益 是以 “生 还 原 则” ( Principle Of Survivorship ) 来 作 准 , 谁 人 过 世, 他 的 权 益 便 归 其 余 还 在 生 的 人, 直 至 死 剩 最 后 一人, 共 有 权 益 便 会 消 失 。 因 此 , “愈 长 命便 愈 着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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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是来自银行的,如果银行认为只贷给夫妻中的一人,那么银行就不愿意夫妻中的另外一方来共享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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