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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买年期中有一条,假如当前卖给他人要担保第三方交的起房租,大家对这条怎么看法能够改动吗?法律是否一定要这一条.假如房主暗里和我公证这条不必担保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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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发错版块了,我帮你转离职场守业理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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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前提很苛刻,假如你签了合同,那未来你转手卖给他人,买的人交不起租你也要担任任的。并且你卖给他人的时分,房主会要你提供买家的信用证实甚么的会对比费事。房主不太好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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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很正常。你根本不必耽心,只有确保当前买你店的人靠谱便可,打个比喻,你当前卖店lease,他花xxx跟你买了,而后他交不起房租滚蛋了,你要回来持续交租,那末这个lease又回到你这里了,你能够再卖xxx啊,我恨不得买下我lease的人交不起房租lease回到我这里我再去卖一遍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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