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事情是这样的两年多前和房东签了个合同,内容是租此房3年每月交租,三年内在能力许可的情况下随时买下房子的FREEHOLD。去年11月商业贷款批下来了,当时找的BROOKER全权处理贷款的事。然后我就找以前帮我签租房合同的律师做买房手续,本来以为他了解情况会快点儿,就可以少交房租。到了12月中旬,我的律师告诉我我们这边可以签了,但对方没准备好,我去问房东怎么回事,房东说他的律师告诉他我的律师之前什么文件都没给他们然后忽然就说可以签合同了他们没准备好,然后房东律师又发信说是1月末正式签合同,这一拖就是一个月。
好容易等到签合同的日期的时候,我律师又说对方合同上买方是我的名字,而银行的贷款是在我公司名下的,如果要用银行的钱必须要把合同该成我公司的名字。对方律师说改个名字又要6周左右。还有之前10月份就有跟房东说贷款已经差不多了,应该就能买了,但房东说有事要回国,12月末的时候房东的律师也说合同要等房东回来,房东1月初回的英国,1月末合同没签成,房东又回国了,这个就又不知道拖到何时。
我希望有懂的大神能不能帮忙分析下,这到底是我的错(当时找律师的时候确实只是说我要买房)还是律师的错(银行有发文件给律师所以双方律师都应该能看到银行文件上的贷款方是谁),因为房东说他律师修改合同要另收费这个钱是要我来付的。还有拖这么久我的房租到底要不要全交。之前在我租房期间房子漏雨很严重,但是找不到房东所以修屋顶也花了几千镑,这个钱是不是可以问房东要回来。实在是不懂这边律师办事的流程,我的律师就说本来是个干个的然后约个日子签合同,房东说他的律师一直在等我的律师给他发文件他才能开始做事,到底是谁说的对啊!
回帖
我不是法律专家,但是凭经验我觉得有几点可以说说
第一点:即使你房东不在英国也完全可以委托他的律师签字,根本不需要非得本人在现场,我买房子的时候就是,房东是住在某个岛的,根本没到伦敦来,而我也回国了一段时间,律师明确告诉我可以签名后发送扫描件给他。所以以人不在作为理由其实是不成立的。但是买卖是市场行为,你可以不接受他的拖延不买这个房子,如果你很想买那也没办法了,只能忍了。
第二点:我觉得名字的问题是你的律师的问题,对方律师没有义务审核你的文件。但是如果你要根据这一点来追究你的律师的责任也很难,要看你和你的律师签的合同里的具体条款了。双方律师不可能各干各的,因为很多事都是需要双方沟通的,一般来说是对方律师先起草合同,然后你的律师审核,发现问题了告诉你,然后和对方沟通修改,最后双方确认草稿可以了再正式签订。
第三点:我觉得你修理屋顶如果是跟房东商量好了的由你先修然后他再付钱,这个钱你想要回来没问题,否则很难。但是你租房时屋顶漏水是房东必须修理的,否则视为房东毁约,你可以要求赔偿。是否能根据这点来要钱我也不太清楚了,因为最重要的是你修理屋顶是你的自愿行为,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要求房东修理屋顶但是房东没有及时修理,那你绝对可以要求赔偿一笔。
总而言之买房子是市场行为,说到底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如果你不愿挨打了,只要还没交换合同,你随时可以拍屁股走人,用脚投票。权衡利弊如果你觉得这个房子是值得的,那只要对方没有违反合同约定,你是没有什么办法的。